关于诗词救拗问题

请问各位老师:五律仄起押韵第四句"秋获万颗粮"."秋"本应用"仄',但现在用了平,我把"颗"字改成"担",补一仄.算是自救吗?变成了"平仄仄仄平",这样是否可以???????

拗救,可以说是格律诗一种变通的办法。

近体格律诗的平仄律式是长期形成的,它保证了诗作的节奏整齐和声韵和谐,因此,凡不符合格式的诗句和诗体,就称作拗句或拗体诗。“拗”就是不顺畅的意思。严格讲,――/-/(//――/-/)也是一种拗句,但久已被认可,也就算合法的了。还有几种情况下,在一定的位置上用了拗字,也不是完全不可以。诗人们设计了几种补救的办法,称之为“拗救”。一般讲,就是在该用平声字的地方不得已用了仄声字,那么在合适的地方换上一个平声字补救一下。拗而可救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①如果在――//-的句型中其第一字用了仄声字,那么就把第三个字换成平声字,即成为/――/-,这就避免了孤平。这种在本句中补救的办法称作“自救”。

②在//――/句型中的第四或第三、四字用了仄声字,就将对句的第三字改为平声,出句为//-//,对句就成为―――/-。这称作“对句相救”。

③在//――/句型中只第三字用了仄声,第四字仍为平声,这算半拗。因为句病不严重,可救可不救。

④在运用自救办法的同时,也可用对句相救,构成双救。

其实你这种最好用对句相救,以保证逢双必反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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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5-27
颗本就是仄声,除非你是用新四声
秋字本就不用救
就是要救,你的救法也是错的
你这一句的救法用如下例句
在对句烟与吹字处平声相救
例--
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追问

用的是新韵.那就是说"秋获万颗粮,此句不救也没有问题是吗
颗第一声,不是平吗,为何老师说是仄呢?

追答

平水韵颗字上声二十哿韵所以仄读与今音不同
若用今四声则不用救,并未出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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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05-27
五律仄起的第四句是“仄仄仄平平”。
第一个字和第三个字是可以不守平仄的。即“O仄O平平”就是对的。
"秋获万颗粮"是“平仄仄平平”,是对的。
第3个回答  2012-05-27
不算,你这一句的平仄应该是“仄仄平平仄”,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对齐,所以你这一句诗是符合规律的,但是最后一个“粮”字应该改。
第4个回答  2012-05-27
NO !!!!!!!!!!!!!!!!第一字可平可仄。
五律仄起应是:
1、仄仄平平仄(或是:平仄平平仄,也就是第一字不论)
2、仄仄仄平平(或是:平仄仄平平)你这句就属于:平仄仄平平,符合格律的,没问题,改了就错完了。
【附】
五律孤平只有下面一种:
平起:仄平仄仄平
【我依今律,颗为一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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