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斯本舰队事件

如题所述

阿斯本舰队事件是在奕欣主持下,清政府购买西方舰船利炮,建立近代海军的一次尝试。此事因镇压太平天国而起。“今日之势……灭发捻为先,治俄次之,治英又次之。” [1](p482 ) 曾国藩因此而上折,“窃臣承准军机大臣字寄:‘……大江上游设有水师,中间并无堵截之船,非独无以断贼接济,且恐由苏、常进剿,则北路必受其冲。'” [2](p490) “要攻取苏、常、金陵,非有三支水师,不能得手” [2](p71 ) 。 1861 年,清政府决定向英国购买船炮,奕欣与当时活跃在中国的英国人赫德商定雇用少量外国人教练枪炮和驾驶轮船。在船炮未到中国之前,奕欣为防止这支舰队被侵略者“据为保护口岸之计,不受中国调度”,奏请饬令曾国藩尽速提前为船队配备将弁水手。时任中国海关总税务司的英国人李泰国受托承办此事,说服英国皇家海军上校谢拉德·阿斯本帮助办理购舰的具体事宜,并违背清政府的旨意,擅自与阿斯本签订合同十三条,规定由阿斯本担任舰队的总司令,阿斯本只执行由李泰国转达的中国皇帝的命令,而不执行“经由其他途径传达之任何谕旨”。 [3](p162) 阿斯本认为不能满意的命令,李泰国也答应拒绝代为中转等等,完全暴露了侵略者企图控制中国海军的阴谋和野心。消息传到国内,朝野哗然。奕欣认为这个合同“事事欲由阿斯本专主,不肯听命于中国,尤为不谙体制,难以照办” [4](p75) 。他和李泰国反复辩驳,议定“轮船章程五条”,收回了清政府对这支船队的指挥权。阿斯本率舰队抵达中国后,对五条章程大为不满,同李泰国一起要求清政府接受他们订立的十三条合同,遭到了奕欣的拒绝。曾国藩、李鸿章也坚决反对阿斯本把持中国舰队的阴谋。此时,太平天国已陷入危机,清军取得战略优势,南京即将收复,舰队之事已非迫在眉睫。而且这支舰队上有外国官兵、水手 600 余人,言语不通,气类不合,倘若为洋人控制,“视轮船为奇货可居,视汉总统如堂下之厮役,倚门之贱客,则不特蔡国祥断不甘心,则水路将士皆将引为大耻” [5](p268) 。 1863 年 11 月 2 日,在奕欣的奏请下,清政府拒绝再次让步,决定遣散舰队,全部舰船由英国负责变价出售,所得款项交还中国,并承担阿斯本以下官兵 600 余人九个月的月薪工银和回国路费共 375000 两白银以及阿斯本赏银 10000 两。 1864 年,英国将变卖舰船款项交还中国,阿斯本舰队事件始告平复。清政府这次购买西方舰船改善旧式水师的努力经营几近两年,耗银数十万两,却以令人沮丧的结局告终。

阿斯本舰队事件是以奕欣为首的洋务派在军事领域救亡图存的一次尝试。它的失败,使奕欣等对中国军事近代化的思路发生变化,从洋务运动之初的“火轮船剿办更为得力” [4](p71) ,直接购买西方先进武器,发展到师夷长技以平内制夷,更进一步的转向技术层面。

一 阿斯本舰队事件所揭示的“夷夏之防”双层内涵:主权与文化理念

纵观阿斯本舰队事件,中西主权矛盾贯穿始末,以奕欣为首的清政府官员与李泰国和阿斯本为控制舰队展开了激烈的交锋。然而,在十九世纪中叶,中国社会处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背景下,事件本身就蕴含着更深层次的冲突,即中国封建传统理念与异种的资本主义近代文明的撕扯,这也构成了奕欣“夷夏之防”的两层内涵。

(一) 在主权的层次上的“夷夏之防”,即现实政治中的国家冲突。集中地表现在李泰国与阿斯本私定的“十三条合同”和以奕欣为首的中方针对此而提出的“轮船章程五条”的对立上。

关于“十三条合同”,“大意欲派阿斯本为水师总统,李泰国会办,一切均归阿斯本、李泰国调度,而每年所用经费以数百万计,并请将各关税务全归管理,任其支取使用,欲借此一举,将中国兵权利权全行移于外国。” [4](p163~164) 这完全违背了 奕欣等购买西方船炮,建立一支近代海军以求自强自立的初衷,遭到清政府明确拒绝。 奕欣“再四向李泰国严词驳诘,相持几至一月” [5](p268) 。之后,双方 经过商定提出了“轮船章程五条”。章程规定,新舰队由中国选派一武职大员担任“汉总统”,延请阿斯本担任“帮同总统”,任期四年,舰队一切事宜由两总统协商办理;舰队作战应听从所在督抚的节制调遣,行兵进止由中国主持;此外,应随时挑选中国人员上船学习。“轮船五条章程”实际上是一个折衷的方案,部分承认了既成事实。很明显,清朝政府对英国人的态度有所保留,不敢采取过分强硬的措施。

就 个人角度而言,奕欣曾亲历列强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焚掠园庭,增添条疑,种种要挟狂悖” [4] 的痛楚和战后签订《北京条约》期间的奇耻大辱,所以对阿斯本舰队事件持有极其强硬的态度。“此次夷情猖獗,凡有血气者无不同声愤恨。臣等粗知义理,岂忘国家之大计。” [1](p483) 然而,作为一个成熟的政治家,奕欣又必须从长远计,权衡利弊。“臣等综议天下大局……诚以势有顺逆,事有缓急,不忍其忿忿之心而轻于一试,必其祸尚甚于此” [1](p483) 。在这种心态下, 奕欣 先是提出自强御侮,以之为作为洋务运动的行动主题,又进而对各项具体活动制定具体方针,权不外假。在阿斯本舰队事件中, 奕欣的所为也是在可能的范围内防夷护夏,极力保障清政府封建国家的主权。

1 以华人为兵为总统,以华率华。

奕欣与李泰国经激烈辩驳商定的 “轮船章程五条”中言明:“中国所卖火轮兵船,现在议定,由中国选派武职大员作为该船之汉总统”,“自应随时挑选中国人上船练习” [4](p164) 。之后,蔡国祥担任汉总统,以其所节制的盛永清等七人为各舰管带,以楚勇配备各舰。

然而由于当时中国对西洋技术知之甚少,延请西洋教练也就不可避免。在阿斯本舰队中,“行船、放炮及一切火器,阿斯本务须督同船主、员弁实心教练,以收实效” [4](p164) 。对此, 奕欣其实是“深恐终有弊端”,“洋人教我练兵,弊不在于演习之时,弊实在于临敌指挥即为此军之将。倘以我国之人为将,又以素为谙习其法,难以得手。必至兵将相习,自不得不暂用其人,洋人之骄蹇日形,实为势所必至。” [4](p333~334) 同时,奕欣又反复强调轮船“断不可日久仍为外国人所主持”,“事权悉由中国主持,方为妥善” [5](p250) 。另外按照章程,舰船所带西洋兵员,由阿斯本管束,不得骚扰百姓,从事一切不法情事,损害中国利益,违者以军律严办。同时,奕欣还以中国军队约束监督,令蔡国祥另带中国师船,同泊一处,以防滋事。

由上可见,虽然实际上清朝政府是做了退让,但是比之“十三条合同”,章程要有利的多,奕欣已经做了最大的努力。

2 清政府掌握财政军饷大权,控制舰队所属性质。

军饷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清末武装力量林立的局势下,更是关系到人心的向背。在奕欣等拟定的“轮船章程五条”中,明确提出要控制舰队的财政权。“此项水师……其应支粮饷、军火及火食、煤炭、犒赏、伤恤银两,并一切未及预言之各项用款……每月在各海关支取,每届三个月将细账造报总理衙门转咨户部核销。” [4](p164) 这样,李泰国就不能再插手阿斯本舰队的活动,阿斯本的主要职责也只限于负责军事训练,整个海军舰队则直接掌握在清政府手里。洋人虽进入中国腹地,但其力量已被消除,不能构成对清政府的威胁。

这样,奕欣通过使清军熟习西洋技术增强战斗力以及削弱阿斯本等人的权力,保证了阿斯本舰队的所属,一定程度上维护了清王朝的军事安全以及外交尊严。主权冲突问题在阿斯本舰队解散之前虽然只是以妥协达成暂时的一致,但是在这场斗争中,清政府比之以往的外交事件,表现出了应有的气魄和胆量,并取得了一定的胜利。

(二) 文化理念意义上的“夷夏之防”。实际上是既异于传统知识分子又异于后来的维新分子的奕欣等人,在传统封建文化与西方近代文明的交锋中,如何为其自身及其所倡洋务寻找理论归宿的一个反映,这与当时坚决反对洋务的顽固派所言的“夷夏之防”有所不同。

鸦片战争后西方列强军队商船强行进入中国的同时,近代资本主义文明也不自觉地渗入中国人的思维视野中,冲击着两千余年的封建传统。封建统治核心层的奕欣等身处其中,心境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一方面是对生于斯长于斯的传统文化始终难舍眷恋,另一方面又多多少少地被西方文明先进及强大的力量拨动心弦,从而开始对传统文化进行了并不彻底的反思,并从此萌发救亡图存的新探索。他们敢于面对现实,“中国文武制度,事事远出西人之上,独火器不能及” [4](p9) 。于是“尽弃中国习用之抬枪、鸟枪,而变为洋枪队。冯桂芬用“以中国之伦常名教为本,辅以诸国富强之术”,对这种洋务思想作出了一个提纲挈领式的概括。在奕欣等倡导的洋务自强运动中,海军近代化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阿斯本舰队事件正是洋务派海防思想肇始时期,筹建近代海军海防已成为“师夷长技”求自立自强的社会思潮。这个事件本身是海防近代化的产物,但是近代化并非中国传统文化所固有,而是从西方资本主义文明中嫁接而来,因此,阿斯本舰队从组建到解散,实际上还反映了近代海防思想背后西方文明与传统观念的尖锐冲突,以至连一手操办此事的奕欣等人也背着沉重的历史包袱,在异质文化的瞬间变幻的参照系里,自身定位忽明忽暗,充满了矛盾。夷夏之防、文化领域的难以调和对洋务派而言是个尴尬的境况。他们认为,中国固有的礼乐教化的儒家文明是至高无上的,必须保留并加以卫护;但是中国的旧式船炮不如西夷,为了应付海上挑战,必须效法西方,因此要引进技术,组建阿斯本舰队。但是这个认识内部就包含着目的与手段的矛盾,以资本主义为背景的近代海防不可能与封建主义丝丝吻合。在这个层面上,洋务派并不能令人信服。他们在与顽固派的论争中,只是简单地重复以中为体以西为用,并没有触及到问题的实质,即如何防止资本主义技术冲击他们赖以生存的儒家文化。

通过以上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到,在十九世纪中叶资本主义世界市场初步形成、各种文化相互碰撞的背景里,阿斯本舰队事件揭示了双重的内涵,即国家主权与文化理念的矛盾,中国自古以来的“夷夏之防”观念在近代被赋予的新的意义。洋务派作为清统治集团主张西学的政治团体,他们身上就典型的反映了文化强力融合所呈现的状态。由于无法解决技术等所谓的器物表层对传统文化的冲击问题,他们在宣传自身主张或者同顽固派论战的时候,就自觉或者不自觉的避开了这个领域,主要的指向西学对国家主权的卫护上。这是近代政治思想中一个十分值得注意的现象。

二 总结:关于洋务派技术与文化内核分离的分析以及两派之争的再思考

十九世纪五、六十年代,以奕欣为首的洋务派与顽固派展开过几次论战,争论的核心是在传统中国引进西方技术是否具有合理性,引发了举国上下的思考。奕欣的“夷夏之防”观念,将技术从文化内核中分离出来,并以高扬传统儒家文化小心翼翼地迂回证明:技术的引进只具有表层意义,影响也是肤浅的,不会损害伦理道德的根基。阿斯本舰队事件就在这几次论战里轰然而起又悄然而逝,遭到正统士大夫的讥讽,“无形之巧胜于有形之巧万倍也,何必见异思迁,用夷以变夏哉!” [5](p59) 。

这里,顽固派实际上触及到了问题的关键,即技术的引进是否只具有表层意义,会不会引发文化内核的变革。他们认为,师事洋人、效仿西方,势必导致中国传统礼仪道德的崩溃。“制洋器,造洋船,即不能不学洋学,学洋学即不能不以洋学之精否为人才之用舍”。“窃恐天下皆将谓国家礼仪廉耻为无用,以洋学为难能,而人心因之解体,其从而习之者必皆无耻之人,洋器虽精,谁与国家共缓急哉?” [5](p59) 而从西方工业革命以来的历史来看,技术由生产领域延伸,进而塑造了人们的生活方式,“生活方式又影响到文化精神” [6](p2) 。近代资本主义文明由此兴盛。因此,任何的文化变革都是全面的,“生产的合理化意味着某种远为重大的东西——这就是人的合理化。” [7](p157) 顽固派的论调并非像通常认为的那样一无是处,虽然他们维护是已处于颓势的封建伦理纲常,但是比之缺乏系统和逻辑的洋务派理论,他们的认识还是更深刻,也与西方文明以先进技术征服世界的事实更为吻合。因此即使主观上他们并没有达到如此高度,也没有理由否定其合理性。而在列强侵略刺激下产生的洋务思想,一方面冲击了中国的传统观念,另一方面又被传统文化所修正,这种自相矛盾的心态决定了洋务运动的悲剧命运。直到后来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崛起,维新思想将变革的触角伸至政治制度的敏感地带,才比较彻底地解决了 奕欣等洋务官员困扰已久的矛盾,中国思想的近代化也真正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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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3-16
阿斯本事件始末

阿斯本舰队事件是在奕欣主持下,清政府购买西方舰船利炮,建立近代海军的一次尝试。此事因镇压太平天国而起, 1861 年,清政府决定向英国购买船炮,奕欣与当时活跃在中国的英国人赫德商定雇用少量外国人教练枪炮和驾驶轮船。在船炮未到中国之前,奕欣为防止这支舰队被侵略者“据为保护口岸之计,不受中国调度”,奏请饬令曾国藩尽速提前为船队配备将弁水手。时任中国海关总税务司的英国人李泰国受托承办此事,说服英国皇家海军上校谢拉德·阿斯本帮助办理购舰的具体事宜,并违背清政府的旨意,擅自与阿斯本签订合同十三条,规定由阿斯本担任舰队的总司令,阿斯本只执行由李泰国转达的中国皇帝的命令,而不执行“经由其他途径传达之任何谕旨”。 阿斯本认为不能满意的命令,李泰国也答应拒绝代为中转等等,完全暴露了侵略者企图控制中国海军的阴谋和野心。消息传到国内,朝野哗然。奕欣认为这个合同“事事欲由阿斯本专主,不肯听命于中国,尤为不谙体制,难以照办” 。他和李泰国反复辩驳,议定“轮船章程五条”,收回了清政府对这支船队的指挥权。阿斯本率舰队抵达中国后,对五条章程大为不满,同李泰国一起要求清政府接受他们订立的十三条合同,遭到了奕欣的拒绝。曾国藩、李鸿章也坚决反对阿斯本把持中国舰队的阴谋。此时,太平天国已陷入危机,清军取得战略优势,南京即将收复,舰队之事已非迫在眉睫。而且这支舰队上有外国官兵、水手 600 余人,言语不通,气类不合,倘若为洋人控制,“视轮船为奇货可居,视汉总统如堂下之厮役,倚门之贱客,则不特蔡国祥断不甘心,则水路将士皆将引为大耻” 。 1863 年 11 月 2 日,在奕欣的奏请下,清政府拒绝再次让步,决定遣散舰队,全部舰船由英国负责变价出售,所得款项交还中国,并承担阿斯本以下官兵 600 余人九个月的月薪工银和回国路费共 375000 两白银以及阿斯本赏银 10000 两。 1864 年,英国将变卖舰船款项交还中国,阿斯本舰队事件始告平复。清政府这次购买西方舰船改善旧式水师的努力经营几近两年,耗银数十万两,却以令人沮丧的结局告终。

阿斯本舰队事件是以奕欣为首的洋务派在军事领域救亡图存的一次尝试。它的失败,使奕欣等对中国军事近代化的思路发生变化,从洋务运动之初的“火轮船剿办更为得力” ,直接购买西方先进武器,发展到师夷长技以平内制夷,更进一步的转向技术层面。

一 阿斯本舰队事件所揭示的“夷夏之防”双层内涵:主权与文化理念

纵观阿斯本舰队事件,中西主权矛盾贯穿始末,以奕欣为首的清政府官员与李泰国和阿斯本为控制舰队展开了激烈的交锋。然而,在十九世纪中叶,中国社会处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背景下,事件本身就蕴含着更深层次的冲突,即中国封建传统理念与异种的资本主义近代文明的撕扯,这也构成了奕欣“夷夏之防”的两层内涵。

(一) 在主权的层次上的“夷夏之防”,即现实政治中的国家冲突。集中地表现在李泰国与阿斯本私定的“十三条合同”和以奕欣为首的中方针对此而提出的“轮船章程五条”的对立上。

关于“十三条合同”,“大意欲派阿斯本为水师总统,李泰国会办,一切均归阿斯本、李泰国调度,而每年所用经费以数百万计,并请将各关税务全归管理,任其支取使用,欲借此一举,将中国兵权利权全行移于外国。” [4](p163~164) 这完全违背了 奕欣等购买西方船炮,建立一支近代海军以求自强自立的初衷,遭到清政府明确拒绝。 奕欣“再四向李泰国严词驳诘,相持几至一月” [5](p268) 。之后,双方 经过商定提出了“轮船章程五条”。章程规定,新舰队由中国选派一武职大员担任“汉总统”,延请阿斯本担任“帮同总统”,任期四年,舰队一切事宜由两总统协商办理;舰队作战应听从所在督抚的节制调遣,行兵进止由中国主持;此外,应随时挑选中国人员上船学习。“轮船五条章程”实际上是一个折衷的方案,部分承认了既成事实。很明显,清朝政府对英国人的态度有所保留,不敢采取过分强硬的措施。

就 个人角度而言,奕欣曾亲历列强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焚掠园庭,增添条疑,种种要挟狂悖” [4] 的痛楚和战后签订《北京条约》期间的奇耻大辱,所以对阿斯本舰队事件持有极其强硬的态度。“此次夷情猖獗,凡有血气者无不同声愤恨。臣等粗知义理,岂忘国家之大计。” [1](p483) 然而,作为一个成熟的政治家,奕欣又必须从长远计,权衡利弊。“臣等综议天下大局……诚以势有顺逆,事有缓急,不忍其忿忿之心而轻于一试,必其祸尚甚于此” [1](p483) 。在这种心态下, 奕欣 先是提出自强御侮,以之为作为洋务运动的行动主题,又进而对各项具体活动制定具体方针,权不外假。在阿斯本舰队事件中, 奕欣的所为也是在可能的范围内防夷护夏,极力保障清政府封建国家的主权。

1 以华人为兵为总统,以华率华。

奕欣与李泰国经激烈辩驳商定的 “轮船章程五条”中言明:“中国所卖火轮兵船,现在议定,由中国选派武职大员作为该船之汉总统”,“自应随时挑选中国人上船练习” [4](p164) 。之后,蔡国祥担任汉总统,以其所节制的盛永清等七人为各舰管带,以楚勇配备各舰。

然而由于当时中国对西洋技术知之甚少,延请西洋教练也就不可避免。在阿斯本舰队中,“行船、放炮及一切火器,阿斯本务须督同船主、员弁实心教练,以收实效” [4](p164) 。对此, 奕欣其实是“深恐终有弊端”,“洋人教我练兵,弊不在于演习之时,弊实在于临敌指挥即为此军之将。倘以我国之人为将,又以素为谙习其法,难以得手。必至兵将相习,自不得不暂用其人,洋人之骄蹇日形,实为势所必至。” [4](p333~334) 同时,奕欣又反复强调轮船“断不可日久仍为外国人所主持”,“事权悉由中国主持,方为妥善” [5](p250) 。另外按照章程,舰船所带西洋兵员,由阿斯本管束,不得骚扰百姓,从事一切不法情事,损害中国利益,违者以军律严办。同时,奕欣还以中国军队约束监督,令蔡国祥另带中国师船,同泊一处,以防滋事。

由上可见,虽然实际上清朝政府是做了退让,但是比之“十三条合同”,章程要有利的多,奕欣已经做了最大的努力。

2 清政府掌握财政军饷大权,控制舰队所属性质。

军饷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清末武装力量林立的局势下,更是关系到人心的向背。在奕欣等拟定的“轮船章程五条”中,明确提出要控制舰队的财政权。“此项水师……其应支粮饷、军火及火食、煤炭、犒赏、伤恤银两,并一切未及预言之各项用款……每月在各海关支取,每届三个月将细账造报总理衙门转咨户部核销。” [4](p164) 这样,李泰国就不能再插手阿斯本舰队的活动,阿斯本的主要职责也只限于负责军事训练,整个海军舰队则直接掌握在清政府手里。洋人虽进入中国腹地,但其力量已被消除,不能构成对清政府的威胁。

这样,奕欣通过使清军熟习西洋技术增强战斗力以及削弱阿斯本等人的权力,保证了阿斯本舰队的所属,一定程度上维护了清王朝的军事安全以及外交尊严。主权冲突问题在阿斯本舰队解散之前虽然只是以妥协达成暂时的一致,但是在这场斗争中,清政府比之以往的外交事件,表现出了应有的气魄和胆量,并取得了一定的胜利。

(二) 文化理念意义上的“夷夏之防”。实际上是既异于传统知识分子又异于后来的维新分子的奕欣等人,在传统封建文化与西方近代文明的交锋中,如何为其自身及其所倡洋务寻找理论归宿的一个反映,这与当时坚决反对洋务的顽固派所言的“夷夏之防”有所不同。

鸦片战争后西方列强军队商船强行进入中国的同时,近代资本主义文明也不自觉地渗入中国人的思维视野中,冲击着两千余年的封建传统。封建统治核心层的奕欣等身处其中,心境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一方面是对生于斯长于斯的传统文化始终难舍眷恋,另一方面又多多少少地被西方文明先进及强大的力量拨动心弦,从而开始对传统文化进行了并不彻底的反思,并从此萌发救亡图存的新探索。他们敢于面对现实,“中国文武制度,事事远出西人之上,独火器不能及” [4](p9) 。于是“尽弃中国习用之抬枪、鸟枪,而变为洋枪队。冯桂芬用“以中国之伦常名教为本,辅以诸国富强之术”,对这种洋务思想作出了一个提纲挈领式的概括。在奕欣等倡导的洋务自强运动中,海军近代化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阿斯本舰队事件正是洋务派海防思想肇始时期,筹建近代海军海防已成为“师夷长技”求自立自强的社会思潮。这个事件本身是海防近代化的产物,但是近代化并非中国传统文化所固有,而是从西方资本主义文明中嫁接而来,因此,阿斯本舰队从组建到解散,实际上还反映了近代海防思想背后西方文明与传统观念的尖锐冲突,以至连一手操办此事的奕欣等人也背着沉重的历史包袱,在异质文化的瞬间变幻的参照系里,自身定位忽明忽暗,充满了矛盾。夷夏之防、文化领域的难以调和对洋务派而言是个尴尬的境况。他们认为,中国固有的礼乐教化的儒家文明是至高无上的,必须保留并加以卫护;但是中国的旧式船炮不如西夷,为了应付海上挑战,必须效法西方,因此要引进技术,组建阿斯本舰队。但是这个认识内部就包含着目的与手段的矛盾,以资本主义为背景的近代海防不可能与封建主义丝丝吻合。在这个层面上,洋务派并不能令人信服。他们在与顽固派的论争中,只是简单地重复以中为体以西为用,并没有触及到问题的实质,即如何防止资本主义技术冲击他们赖以生存的儒家文化。

通过以上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到,在十九世纪中叶资本主义世界市场初步形成、各种文化相互碰撞的背景里,阿斯本舰队事件揭示了双重的内涵,即国家主权与文化理念的矛盾,中国自古以来的“夷夏之防”观念在近代被赋予的新的意义。洋务派作为清统治集团主张西学的政治团体,他们身上就典型的反映了文化强力融合所呈现的状态。由于无法解决技术等所谓的器物表层对传统文化的冲击问题,他们在宣传自身主张或者同顽固派论战的时候,就自觉或者不自觉的避开了这个领域,主要的指向西学对国家主权的卫护上。这是近代政治思想中一个十分值得注意的现象。

二 总结:关于洋务派技术与文化内核分离的分析以及两派之争的再思考

十九世纪五、六十年代,以奕欣为首的洋务派与顽固派展开过几次论战,争论的核心是在传统中国引进西方技术是否具有合理性,引发了举国上下的思考。奕欣的“夷夏之防”观念,将技术从文化内核中分离出来,并以高扬传统儒家文化小心翼翼地迂回证明:技术的引进只具有表层意义,影响也是肤浅的,不会损害伦理道德的根基。阿斯本舰队事件就在这几次论战里轰然而起又悄然而逝,遭到正统士大夫的讥讽,“无形之巧胜于有形之巧万倍也,何必见异思迁,用夷以变夏哉!” [5](p59) 。

这里,顽固派实际上触及到了问题的关键,即技术的引进是否只具有表层意义,会不会引发文化内核的变革。他们认为,师事洋人、效仿西方,势必导致中国传统礼仪道德的崩溃。“制洋器,造洋船,即不能不学洋学,学洋学即不能不以洋学之精否为人才之用舍”。“窃恐天下皆将谓国家礼仪廉耻为无用,以洋学为难能,而人心因之解体,其从而习之者必皆无耻之人,洋器虽精,谁与国家共缓急哉?” [5](p59) 而从西方工业革命以来的历史来看,技术由生产领域延伸,进而塑造了人们的生活方式,“生活方式又影响到文化精神” [6](p2) 。近代资本主义文明由此兴盛。因此,任何的文化变革都是全面的,“生产的合理化意味着某种远为重大的东西——这就是人的合理化。” [7](p157) 顽固派的论调并非像通常认为的那样一无是处,虽然他们维护是已处于颓势的封建伦理纲常,但是比之缺乏系统和逻辑的洋务派理论,他们的认识还是更深刻,也与西方文明以先进技术征服世界的事实更为吻合。因此即使主观上他们并没有达到如此高度,也没有理由否定其合理性。而在列强侵略刺激下产生的洋务思想,一方面冲击了中国的传统观念,另一方面又被传统文化所修正,这种自相矛盾的心态决定了洋务运动的悲剧命运。直到后来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崛起,维新思想将变革的触角伸至政治制度的敏感地带,才比较彻底地解决了 奕欣等洋务官员困扰已久的矛盾,中国思想的近代化也真正起步。

参考资料:http://www.history.sdu.edu.cn/cf/cf18/asbjd.htm

第2个回答  2008-03-16
  19 世纪中叶之后,一直呈自闭状态发展的中国社会进入了一个亘古未有的变局。一方面是因为西方列强入侵带来表层的政权存亡以及深层的文化冲击,另一方面是国内的动荡局势尤其是太平天国运动对清王朝造成的颠覆性威胁。在这种内忧外患的压迫中,中国传统的知识分子和士大夫阶层展开了对传统文化的反思以及救亡图存的探索。从第一次鸦片战争到 60 年代初,经过近 20 年思考,在统治集团内部一部分当权人物和某些开明士大夫中间,开始形成比较一致的政治主张,师法西夷、举办洋务成为一时主流。此后,为时三十多年的洋务运动随之兴起。阿斯本舰队事件即在此间发生,并典型地反映了奕欣等洋务官员对时局的思考,更进一步体现了掌权者对传统文化态度的微妙变化。在他们的话语中, “夷夏之防”被赋予了新的内涵。

  阿斯本事件始末

  阿斯本舰队事件是在奕欣主持下,清政府购买西方舰船利炮,建立近代海军的一次尝试。此事因镇压太平天国而起。“今日之势……灭发捻为先,治俄次之,治英又次之。” [1](p482 ) 曾国藩因此而上折,“窃臣承准军机大臣字寄:‘……大江上游设有水师,中间并无堵截之船,非独无以断贼接济,且恐由苏、常进剿,则北路必受其冲。'” [2](p490) “要攻取苏、常、金陵,非有三支水师,不能得手” [2](p71 ) 。 1861 年,清政府决定向英国购买船炮,奕欣与当时活跃在中国的英国人赫德商定雇用少量外国人教练枪炮和驾驶轮船。在船炮未到中国之前,奕欣为防止这支舰队被侵略者“据为保护口岸之计,不受中国调度”,奏请饬令曾国藩尽速提前为船队配备将弁水手。时任中国海关总税务司的英国人李泰国受托承办此事,说服英国皇家海军上校谢拉德·阿斯本帮助办理购舰的具体事宜,并违背清政府的旨意,擅自与阿斯本签订合同十三条,规定由阿斯本担任舰队的总司令,阿斯本只执行由李泰国转达的中国皇帝的命令,而不执行“经由其他途径传达之任何谕旨”。 [3](p162) 阿斯本认为不能满意的命令,李泰国也答应拒绝代为中转等等,完全暴露了侵略者企图控制中国海军的阴谋和野心。消息传到国内,朝野哗然。奕欣认为这个合同 “事事欲由阿斯本专主,不肯听命于中国,尤为不谙体制,难以照办” [4](p75) 。他和李泰国反复辩驳,议定“轮船章程五条”,收回了清政府对这支船队的指挥权。阿斯本率舰队抵达中国后,对五条章程大为不满,同李泰国一起要求清政府接受他们订立的十三条合同,遭到了奕欣的拒绝。曾国藩、李鸿章也坚决反对阿斯本把持中国舰队的阴谋。此时,太平天国已陷入危机,清军取得战略优势,南京即将收复,舰队之事已非迫在眉睫。而且这支舰队上有外国官兵、水手 600 余人,言语不通,气类不合,倘若为洋人控制,“视轮船为奇货可居,视汉总统如堂下之厮役,倚门之贱客,则不特蔡国祥断不甘心,则水路将士皆将引为大耻” [5](p268) 。 1863 年 11 月 2 日,在奕欣的奏请下,清政府拒绝再次让步,决定遣散舰队,全部舰船由英国负责变价出售,所得款项交还中国,并承担阿斯本以下官兵 600 余人九个月的月薪工银和回国路费共 375000 两白银以及阿斯本赏银 10000 两。 1864 年,英国将变卖舰船款项交还中国,阿斯本舰队事件始告平复。清政府这次购买西方舰船改善旧式水师的努力经营几近两年,耗银数十万两,却以令人沮丧的结局告终。

  阿斯本舰队事件是以奕欣为首的洋务派在军事领域救亡图存的一次尝试。它的失败,使奕欣等对中国军事近代化的思路发生变化,从洋务运动之初的“火轮船剿办更为得力” [4](p71) ,直接购买西方先进武器,发展到师夷长技以平内制夷,更进一步的转向技术层面。

  一 阿斯本舰队事件所揭示的“夷夏之防”双层内涵:主权与文化理念

  纵观阿斯本舰队事件,中西主权矛盾贯穿始末,以奕欣为首的清政府官员与李泰国和阿斯本为控制舰队展开了激烈的交锋。然而,在十九世纪中叶,中国社会处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背景下,事件本身就蕴含着更深层次的冲突,即中国封建传统理念与异种的资本主义近代文明的撕扯,这也构成了奕欣“夷夏之防”的两层内涵。

  (一) 在主权的层次上的“夷夏之防”,即现实政治中的国家冲突。集中地表现在李泰国与阿斯本私定的“十三条合同”和以奕欣为首的中方针对此而提出的“轮船章程五条”的对立上。

  关于“十三条合同”,“大意欲派阿斯本为水师总统,李泰国会办,一切均归阿斯本、李泰国调度,而每年所用经费以数百万计,并请将各关税务全归管理,任其支取使用,欲借此一举,将中国兵权利权全行移于外国。” [4](p163~164) 这完全违背了奕欣等购买西方船炮,建立一支近代海军以求自强自立的初衷,遭到清政府明确拒绝。 奕欣“再四向李泰国严词驳诘,相持几至一月” [5](p268) 。之后,双方经过商定提出了“轮船章程五条”。章程规定,新舰队由中国选派一武职大员担任“汉总统”,延请阿斯本担任“帮同总统”,任期四年,舰队一切事宜由两总统协商办理;舰队作战应听从所在督抚的节制调遣,行兵进止由中国主持;此外,应随时挑选中国人员上船学习。“轮船五条章程”实际上是一个折衷的方案,部分承认了既成事实。很明显,清朝政府对英国人的态度有所保留,不敢采取过分强硬的措施。

  就 个人角度而言,奕欣曾亲历列强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焚掠园庭,增添条疑,种种要挟狂悖” [4] 的痛楚和战后签订《北京条约》期间的奇耻大辱,所以对阿斯本舰队事件持有极其强硬的态度。“此次夷情猖獗,凡有血气者无不同声愤恨。臣等粗知义理,岂忘国家之大计。” [1](p483) 然而,作为一个成熟的政治家,奕欣又必须从长远计,权衡利弊。“臣等综议天下大局……诚以势有顺逆,事有缓急,不忍其忿忿之心而轻于一试,必其祸尚甚于此” [1](p483) 。在这种心态下, 奕欣先是提出自强御侮,以之为作为洋务运动的行动主题,又进而对各项具体活动制定具体方针,权不外假。在阿斯本舰队事件中,奕欣的所为也是在可能的范围内防夷护夏,极力保障清政府封建国家的主权。

  1 以华人为兵为总统,以华率华。

  奕欣与李泰国经激烈辩驳商定的 “轮船章程五条”中言明:“中国所卖火轮兵船,现在议定,由中国选派武职大员作为该船之汉总统”,“自应随时挑选中国人上船练习” [4](p164) 。之后,蔡国祥担任汉总统,以其所节制的盛永清等七人为各舰管带,以楚勇配备各舰。

  然而由于当时中国对西洋技术知之甚少,延请西洋教练也就不可避免。在阿斯本舰队中,“行船、放炮及一切火器,阿斯本务须督同船主、员弁实心教练,以收实效” [4](p164) 。对此,奕欣其实是“深恐终有弊端”,“洋人教我练兵,弊不在于演习之时,弊实在于临敌指挥即为此军之将。倘以我国之人为将,又以素为谙习其法,难以得手。必至兵将相习,自不得不暂用其人,洋人之骄蹇日形,实为势所必至。” [4](p333~334) 同时,奕欣又反复强调轮船“断不可日久仍为外国人所主持”,“事权悉由中国主持,方为妥善” [5](p250) 。另外按照章程,舰船所带西洋兵员,由阿斯本管束,不得骚扰百姓,从事一切不法情事,损害中国利益,违者以军律严办。同时,奕欣还以中国军队约束监督,令蔡国祥另带中国师船,同泊一处,以防滋事。

  由上可见,虽然实际上清朝政府是做了退让,但是比之“十三条合同”,章程要有利的多,奕欣已经做了最大的努力。

  2 清政府掌握财政军饷大权,控制舰队所属性质。

  军饷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清末武装力量林立的局势下,更是关系到人心的向背。在奕欣等拟定的“轮船章程五条”中,明确提出要控制舰队的财政权。 “此项水师……其应支粮饷、军火及火食、煤炭、犒赏、伤恤银两,并一切未及预言之各项用款……每月在各海关支取,每届三个月将细账造报总理衙门转咨户部核销。” [4](p164) 这样,李泰国就不能再插手阿斯本舰队的活动,阿斯本的主要职责也只限于负责军事训练,整个海军舰队则直接掌握在清政府手里。洋人虽进入中国腹地,但其力量已被消除,不能构成对清政府的威胁。

  这样,奕欣通过使清军熟习西洋技术增强战斗力以及削弱阿斯本等人的权力,保证了阿斯本舰队的所属,一定程度上维护了清王朝的军事安全以及外交尊严。主权冲突问题在阿斯本舰队解散之前虽然只是以妥协达成暂时的一致,但是在这场斗争中,清政府比之以往的外交事件,表现出了应有的气魄和胆量,并取得了一定的胜利。

  (二) 文化理念意义上的“夷夏之防”。实际上是既异于传统知识分子又异于后来的维新分子的奕欣等人,在传统封建文化与西方近代文明的交锋中,如何为其自身及其所倡洋务寻找理论归宿的一个反映,这与当时坚决反对洋务的顽固派所言的“夷夏之防”有所不同。

  鸦片战争后西方列强军队商船强行进入中国的同时,近代资本主义文明也不自觉地渗入中国人的思维视野中,冲击着两千余年的封建传统。封建统治核心层的奕欣等身处其中,心境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一方面是对生于斯长于斯的传统文化始终难舍眷恋,另一方面又多多少少地被西方文明先进及强大的力量拨动心弦,从而开始对传统文化进行了并不彻底的反思,并从此萌发救亡图存的新探索。他们敢于面对现实,“中国文武制度,事事远出西人之上,独火器不能及” [4](p9) 。于是“尽弃中国习用之抬枪、鸟枪,而变为洋枪队。冯桂芬用“以中国之伦常名教为本,辅以诸国富强之术”,对这种洋务思想作出了一个提纲挈领式的概括。在奕欣等倡导的洋务自强运动中,海军近代化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阿斯本舰队事件正是洋务派海防思想肇始时期,筹建近代海军海防已成为“师夷长技”求自立自强的社会思潮。这个事件本身是海防近代化的产物,但是近代化并非中国传统文化所固有,而是从西方资本主义文明中嫁接而来,因此,阿斯本舰队从组建到解散,实际上还反映了近代海防思想背后西方文明与传统观念的尖锐冲突,以至连一手操办此事的奕欣等人也背着沉重的历史包袱,在异质文化的瞬间变幻的参照系里,自身定位忽明忽暗,充满了矛盾。夷夏之防、文化领域的难以调和对洋务派而言是个尴尬的境况。他们认为,中国固有的礼乐教化的儒家文明是至高无上的,必须保留并加以卫护;但是中国的旧式船炮不如西夷,为了应付海上挑战,必须效法西方,因此要引进技术,组建阿斯本舰队。但是这个认识内部就包含着目的与手段的矛盾,以资本主义为背景的近代海防不可能与封建主义丝丝吻合。在这个层面上,洋务派并不能令人信服。他们在与顽固派的论争中,只是简单地重复以中为体以西为用,并没有触及到问题的实质,即如何防止资本主义技术冲击他们赖以生存的儒家文化。

  通过以上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到,在十九世纪中叶资本主义世界市场初步形成、各种文化相互碰撞的背景里,阿斯本舰队事件揭示了双重的内涵,即国家主权与文化理念的矛盾,中国自古以来的“夷夏之防”观念在近代被赋予的新的意义。洋务派作为清统治集团主张西学的政治团体,他们身上就典型的反映了文化强力融合所呈现的状态。由于无法解决技术等所谓的器物表层对传统文化的冲击问题,他们在宣传自身主张或者同顽固派论战的时候,就自觉或者不自觉的避开了这个领域,主要的指向西学对国家主权的卫护上。这是近代政治思想中一个十分值得注意的现象。

  二 总结:关于洋务派技术与文化内核分离的分析以及两派之争的再思考

  十九世纪五、六十年代,以奕欣为首的洋务派与顽固派展开过几次论战,争论的核心是在传统中国引进西方技术是否具有合理性,引发了举国上下的思考。奕欣的 “夷夏之防”观念,将技术从文化内核中分离出来,并以高扬传统儒家文化小心翼翼地迂回证明:技术的引进只具有表层意义,影响也是肤浅的,不会损害伦理道德的根基。阿斯本舰队事件就在这几次论战里轰然而起又悄然而逝,遭到正统士大夫的讥讽,“无形之巧胜于有形之巧万倍也,何必见异思迁,用夷以变夏哉!” [5](p59) 。

  这里,顽固派实际上触及到了问题的关键,即技术的引进是否只具有表层意义,会不会引发文化内核的变革。他们认为,师事洋人、效仿西方,势必导致中国传统礼仪道德的崩溃。“制洋器,造洋船,即不能不学洋学,学洋学即不能不以洋学之精否为人才之用舍”。“窃恐天下皆将谓国家礼仪廉耻为无用,以洋学为难能,而人心因之解体,其从而习之者必皆无耻之人,洋器虽精,谁与国家共缓急哉?” [5](p59) 而从西方工业革命以来的历史来看,技术由生产领域延伸,进而塑造了人们的生活方式,“生活方式又影响到文化精神” [6](p2) 。近代资本主义文明由此兴盛。因此,任何的文化变革都是全面的,“生产的合理化意味着某种远为重大的东西——这就是人的合理化。” [7](p157) 顽固派的论调并非像通常认为的那样一无是处,虽然他们维护是已处于颓势的封建伦理纲常,但是比之缺乏系统和逻辑的洋务派理论,他们的认识还是更深刻,也与西方文明以先进技术征服世界的事实更为吻合。因此即使主观上他们并没有达到如此高度,也没有理由否定其合理性。而在列强侵略刺激下产生的洋务思想,一方面冲击了中国的传统观念,另一方面又被传统文化所修正,这种自相矛盾的心态决定了洋务运动的悲剧命运。直到后来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崛起,维新思想将变革的触角伸至政治制度的敏感地带,才比较彻底地解决了 奕欣等洋务官员困扰已久的矛盾,中国思想的近代化也真正起步。

  [ 参考文献 ]

  [1] 转引自中共中央党校文史教研室中国近代史组 . 中国近代政治思想论著选辑 ( 上 ). 北京:中华书局 ,1983.

  [2] 转引自吴杰章、苏小东、程志发 . 中国近代海军史 . 北京:解放军出版社, 1989 , 7.

  [3] 转引自张侠、杨志本、罗澍伟、王苏波、张利民 . 清末海军史料 . 北京:海洋出版社, 1982,5 月 .

  [4] 转引自徐泰来 . 中国近代史记 ( 下 ). 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 ,1989.

  [5] 转引自李侃、李时岳、李德征、杨策、龚书铎 . 中国近代史 . 北京:中华书局 ,1994.

  [6] 钱穆 . 中国文化史导论 . 北京:商务印书馆 ,1994 年 6 月 .

  [7][ 英 ] 爱德华·霍列特·卡尔 . 历史是什么 . 北京:商务印书馆 ,1981.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08-03-16
他们说的很全了。细节上。。。。。。。
第4个回答  2008-03-16
还有个汉奸叫什么来着 什么泰国
清政府虽然无能也不止于把军权交出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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