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离斑马线多远以内被车撞需负全责,我是被越过斑马线四米左右被撞,有责任吗?

谁有具体交通法条例提供下,真诚感谢

法律明文规定 过马路需走斑马线, 但是同时也规定了机动车行经斑马线要减速

这样就给了办案人员比较大的裁量权,这样的事故,如果事故认定突出过马路走斑马线,就是行人的同等甚至主要责任,如果责任认定突出机动车行经斑马线减速,就是机动车的主要责任。

如果是斑马线(无信号灯或人行灯为绿灯)被车撞,这是毫无悬念的机动车全责。但你所说的这类事故,没有定论,说白了,就是看办案人员的主观来裁量。。。

另外一定要注意安全,在中国就算机动车负全责,也等于被白撞。因为医疗费、误工费都是你实际开销的,多报不了。但是象征精神和痛苦伤害的赔偿却少的可怜。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10-09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一条 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你的被撞地点在机动车道,不在斑马线上,可能对方只承担百分之十的责任,而且,对方可能还会向你追偿修车费用.

附:
交强险赔偿限额
◆ 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赔偿最高限额:12.2万
◆ 无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赔偿最高限额:1.21万

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view/604034.htm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