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雨天,一电动车(载一人)因到所住小区T字路口时提前拐入左侧非机动车道,与从对面拐入的另一急速行驶的电动车相撞,当时载人车子没太有电了,车速很慢。对方车速很快,进行急刹,但还是发生碰撞,导致车子倒了,人受伤,晕倒。载人车主打120将其送往医院,并交纳了住院费、拍片费等1600元。现在对方在医院住着不走,要求载人车主负全责,而载人车主觉得很冤枉,当时双方都伤了,只是载人方年轻,只是有些擦伤,而对方年龄在40多岁。当时载人只想救人,也没报警,雨天没有目击证人,现在他也说不清楚。对方索要20000元。请大家给分析一下,这样的事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