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10号发生的交通事故,交警判我全责。由于对方不是本地车,所以我就通知我的保险公司对方要回所在地定损维修,保险公司来拍了张照,说可以了对方就走了。问题来了对方那边现在定损已经下来了4100但维修厂给的价格是5100多。差额是出在一扇车门上,维修厂说他们给换的是原厂的2100,但保险公司给的是市场价1100(由于定损员去定损的时候说维修价格不高可以先修,所以现在这车已经修了一半了定损单现在才审核下来).
联系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说让当事人联系此车的定损员拍照确认这车门是不是原厂的如是就通知报价员按2100来定损。
我想问一下如果保险公司确认那扇门不是原厂的只给1100只报4100那对方维修厂又要5100。对方车主肯定会来找我那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