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商业噪音扰民,怎么投诉~~~

我家这片是一小区,我们对面楼的一楼为对街商铺,有个新店开张,为招揽顾客,从早到晚使用喇叭长时间不间歇叫卖,住在高层关闭所有窗户仍然听的清晰~~~实在心烦~~~~不知道怎么投诉~~~我在网上看打110是只管晚上到凌晨时间~~~那怎么办?

你打12333向当地环保局投诉。

每个地区都有噪声标准值,居民小区等一般是60分贝左右,超过就可以处罚。环保局会先派人监测喇叭的噪声值,喇叭噪声一般都达到70-90分贝,明显超过60分贝。环保局监测发现超标就可以确定要怎么处罚他。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四条

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其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四十五条

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环境噪声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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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5
你打12333向当地环保局投诉。

每个地区都有噪声标准值,居民小区等一般是60分贝左右,超过就可以处罚。环保局会先派人监测喇叭的噪声值,喇叭噪声一般都达到70-90分贝,明显超过60分贝。环保局监测发现超标就可以确定要怎么处罚他。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1
公安部门负责这方面。
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目前噪声由公安、市容、环保三个部门监管,三部门的分工不同。其中,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等高噪声方法招揽顾客的,属于公安部门监管的范围。公安部门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规定,对行为人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实际生活中,为构建和谐社会,警方在查处此类案件时,通常以教育、调解为主。一般情况下,警方到达现场对其进行制止并警告后,行为人都会听从教育,并停止制造噪声。而只有对不听从调解和教育的“屡教不改者”,警方才会对其作出罚金处罚。据介绍,市民遭遇社会生活噪声,可以拨打110或2931111进行投诉。
  对于噪声声音的大小是否超标,由于距离声源远近,个人感觉又有不同,此时产生争议,需要环保部门来进行监测。根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凡从事文化娱乐、商业经营和其他活动排放社会生活噪声的,商业中心区白天不得超过60分贝、夜晚不得超过50分贝。
  要想彻底解决商业区域噪声扰民问题,法律人士表示,需要多部门协同监管,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法律之间的衔接需要完善,相关部门则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和加强协作。建议由环保部门对噪声作出监测,然后将结果转至公安部门,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同时,还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升市民的环保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第3个回答  2021-02-17
报警。《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污染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社区居民楼附近禁止使用扩音器材。
第4个回答  2008-03-17
你可以向环保局投诉,要求消除杂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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