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金、违约保证金、诚意金、排队费、管理费、押金等如何理解与应用?

如题所述

  保证金:保证金是指用于核算存入银行等金融机构各种保证金性质的存款。在法律对于保证金缺乏明确规范的背景下,探讨保证金的类型,对于备用金类型的保证金、预付款类型的保证金、租赁保证金、装修保证金、定金类型的保证金、保有返还请求权的保证金、无双倍返还效力的保证金分别界定,确定各自的法律效力,十分必要。
  违约保证金:违约金和保证金是两个不同概念,违约金是不履行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导致的违约赔偿,可以事先约定;保证金是保证合同顺利实现的一种制度,如合同顺利事先那么保证金转为合同价款,如不履行就要遭受惩罚。
  诚意金:“诚意金”是开发商的一种营销手段,在收取“诚意金”的同时,对购房者许诺一定的优惠,刺激购房者的积极性。
  管理费:管理费的性质近似于手续费。管理费按贷款总额的一定百分比计算,一次或分次付清。管理费的性质近似于手续费。
  押金:管理费的性质近似于手续费。管理费按贷款总额的一定百分比计算,一次或分次付清。管理费的性质近似于手续费。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10-12
保证金:是为了保证履行某种义务而缴纳的一定数量的钱。在法律对于保证金缺乏明确规范的背景下,探讨保证金的类型,对于备用金类型的保证金、预付款类型的保证金、租赁保证金、装修保证金、定金类型的保证金、保有返还请求权的保证金、无双倍返还效力的保证金分别界定,确定各自的法律效力,十分必要。
诚意金,[1]即意向金,是20世纪90年代从中国港台地区传过来的叫法。这在房产中介与买房和卖房双方签定的合同中多有体现,其实法律上并没有诚意金之说,而且“诚意金”也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违约金、定金、订金。

  法律界人士就指出,中介收取的诚意金,在现有的法律法规中没有相关的条文。更何况大多数中介都把“保留对诚意金的最终解释权”写在相关约定中,使房屋买卖双方处于被动、从属状态。由于中介利用了“诚意金”作幌子,往往就能造成一个供不应求的假象,就此而言,“诚意金”可以说是给买方或卖方布下的一个诱人陷阱。也就是说,不管“诚意金”的外衣多么华丽,都掩饰不了它变相扰乱市场秩序的本质,需要加以警惕。

管理费的性质近似于手续费。
管理费的计算  管理费按贷款总额的一定百分比计算,一次或分次付清。
管理费的支付方式  费用率一般在贷款总额的0.1%~0.5%之间,管理费的支付时间可采用签订贷款协议时一次支付;第一次支用贷款时支付;在每次支用贷款时按支用额比例支付等方法。

押金,实务中也称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等。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给付一定的金额作为其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履行时,返还押金或予抵扣;债务不履行时,债权人得就该款项优先受偿。给付押金的人,称出押人,一般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受领押金的人,称受押人,他是债权人。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