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经工伤鉴定为7级,现在不想干了,解除劳动合同,能赔偿多少?单位领导说赔偿45个月工资.我受伤前一个月工资才500,这45个月的赔偿是按牡丹江最低工资标准算呢, 还是按牡丹江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算?如果继续在厂子上班.能得到什么待遇赔偿吗? 谢谢各位律师回答!好人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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