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叫我私刻了两枚往来单位的公章我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老板叫我私刻了两枚往来单位的公章,当时说是补充一个合同,后老板用这两枚公章到银行骗贷了300多万,银行已经报案,请问各位大师我要承担什么责任啊?

成立变造、伪造公司公文、印章罪,具体条文已经有其他答案告知你了。
如果你有直接证据,比如来往的邮件、函,去证明是公司领导要求你进行此行为的。那么他则成为主犯,你则构成从犯。这并不能够回避你故意变造公章的事实。

另,你领导通过伪造公章进行诈骗。构成诈骗罪,你本人不知情也无参与,不会因而涉及到此案中。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9
要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追问

麻烦你,就我这个事情,我估计要承担什么责任啊?具体点,谢谢!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0-17
诈骗罪、伪造印章罪。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