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合同精神病患者既往民事行为能力鉴定与反诉撤诉的问题!!!

事情比较复杂请各位仔细看完发表高见
07年被告签了一份房屋指标买卖合同,但今年房屋才建好,被告以当时精神状况不佳为由,现在拒绝承认合同。被告庭上上交了大量证据证明(精神残疾3级证书,医院证明,开药单等等)其从05年以后一直患有精神分裂症,07年签合同之时是患病期间一直在服药,精神状况时好时坏,问题集中在被告当时签字的时候是不是发病中(签字时只有原被告2人在场,即使被动签字也苦于没有证据。)于是委托机构做民事行为能力鉴定,机构表示只能做07年当时签字的状态,鉴定现在行为能力没有意义。需要提供大量资料,还需法官走访等,且不能保证完全能够鉴定出来,因为距离现在的时间太久了。
承办法官不帮调查,他表示自己没有时间,还说本来这个鉴定就是要被告方提供,我帮你委托鉴定机构已经是帮了你了,提供的医学证据和残疾证书都不会被采纳,要司法鉴定,如不能鉴定,他将判决合同有效支持原告方。
假如一定鉴定不出,请问法官这样判决有没有不妥之处?如不能提供鉴定结果,一切利益归于原告方?被告方的弱势地位将被完全漠视?各位有何高见或找被告当时被动签字的证据方法吗?被告方指标卖价格当时低于市场价,就是一般卖3W 被告卖2W ,虽有可疑之处,但买卖有高低也属于正常现象
还有一个小问题,就是被告方提出反诉了,已缴费,但后来法官和被告这边发现反诉是没有必要的,多余的,失误被通过了。现交申请撤反诉书交给法官,法官表示反诉可以撤销但是钱不能退,给出理由是折半的收费是不能再折半退!他说假如起诉费是折半交的也不能退,反诉费本来就是折半交的,所以不能退。觉得很好笑,难道法院还经常搞活动半价鼓励大家来打官司?按道理来说,反诉作为独立的诉讼,撤诉也应该可以退反诉费的一般是吗?当然我没有跟法官争论,反诉费只有这么多钱,不想得罪他。还劝我撤销反诉算了,没用,但钱不能退(估计案怕案卷里面出现个莫名其妙的反诉这么通过的),问问大家,如果这个法官如果在上面两个问题上处理不当,我该向谁反映承办法官的问题,庭长?院长?信箱?
如果看完的话在这先谢谢回答的各位了

根据你反映的情况,本人认为:1、本案的关键是被告在房屋指标买卖合同上签名时有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作为被告一方以当时精神状况不佳为由,现在拒绝承认合同是对的。但是反诉是错的。2、被告一方提出鉴定是对的,因为只有有了鉴定结论,法官才能作出判决。被告提供的医学证据和残疾证书都是有用的证据,鉴定机构的医生有了这些证据才能作出正确的鉴定结论。3、被告一方最好能向法官和鉴定机构提交一些证人的证言,来证明被告当时的精神常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还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是很重要的事情,一定要请几位证人作证的。一般情况下,如果鉴定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个房屋指标买卖合同应当确认为无效合同了。因为房屋买卖不是小事,是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这种案子鉴定结论很重要的,所以你一定要重视。4、被告方一方提出的,一般卖3W 被告卖2W ,就是可疑之处,应当书面向法官和鉴定医生反映。5、被告是残疾人,可以去残疾人联合会或者司法局的法律缓助中心请求法律帮助的。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三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追问

你好,谢谢
1.当时交易只有他们2人,其他人不知道他们当时怎么交易的,生活相关的证人可以吗?
2.如果鉴定他现在的行为能力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吗,有关联性吗?还是要07年当时的行为能力,要鉴定07年的相当有难度,现在的就比较容易可行,一个鉴定机构已经表示只鉴定07的鉴定才对案情有用
3.法律援助中心已经明确表示即使是残疾人士,法律援助是不会援助财产纠纷类的案件的
4.反诉撤销退费问题有没有最高院的明文解释呢

追答

1.当时交易只有他们2人,其他人不可能知道他们当时怎么交易的,只要生活相关的证人能够证明他当时精神状态不正常就行。
2.要鉴定07年当时的行为能力,一个鉴定机构表示是对的,只有鉴定07的鉴定才对案情有用,现在的精神常况只需在鉴定书中一带而过。
3.你对法律援助中心的人说,这是合同是否有效的纠纷,不是直接的财产纠纷,如果他们执意不肯缓助,残联也不愿出面的话,只有你们自己出庭辩护了。
4.反诉是你们自己提出后又撤销的,如果已经受理再撤诉,是与一般的起诉一样的,只能退还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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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0-23
你要查证对方精神残疾3级证书,医院证明。和现在精神病院出具的的证明。依法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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