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无责代赔的规定交强险在无责的情况下,对方有财产损失的,由责任方保险公司凭无责方车主提供的交强险复印件就可以代无责方保险公司赔偿100元给有责方;这就叫无责代赔,这个代赔是责任方保险公司自己操作的,无需无责方保险公司和车主同意。
无责代赔有几个条件第一标的有损,第二属于碰撞事故一方全责一方无责,第三对方必须有交强险。实质就是应该有对方保险公司赔付我方财产损失100,由我方保险公司代为赔付。
简单说来就是,如果车主在交通事故中被认定为无责任一方,那么他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将不对他的损失进行赔偿。
扩展资料
实施交强险无责代赔的意义此次改革在车损险中实施“无责代赔,先赔后追“,被保险人可以更快获得赔款,享受更好服务。当然,实施车损险无责代赔,会一定程度增加保险公司的成本。但为更好发挥保险社会管理功能、促进社会和谐、服务消费者,消费者在保费外无需增加费用。
需要提醒大家的则是,“无责代赔”发生的前提是双方都有买交强险(及商业保险),如果其中一方没有买,就根本不存在无责方理赔和抵扣的问题。
无责免赔”条款具体指:当保险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根据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负事故责任比例相应承担赔偿责任,其后如果保险车辆一方无事故责任,则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无责免赔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车辆保险
无责财产赔付简化处理机制(简称“无责代赔”)是一种简化交强险处理流程的处理方式。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双方或多方事故,适用“无责代赔”:
(一)两车或多车互碰,各方均投保了交强险。
(二)交警认定或根据法律法规能够协商确定事故责任,部分有责、部分无责。
(三)无责方车号、交强险保险人明确。
无责代赔仅适用于车辆损失部分的赔偿,对人员的伤亡部分不进行代赔。在具体操作上,对于应由无责方交强险承担的对有责方车辆损失的赔偿责任,由有责方的承保公司在单独的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代赔偿限额内代赔。代赔偿限额为无责方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之和,在各有责方之间平均分配。有责方代赔的部分不影响其交强险费率浮动。
举一个具体的例子。A车与B车发生碰撞事故,无人员伤亡。A车损失1500元,B车无损失。交警认定A车全责,B车无责。根据现行交强险条例及车险条款,B车应在交强险无责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承担A车100元的赔偿责任。采用“无责代赔”的处理机制后,B车车主无需再向己方保险公司申请索赔。A车车主向己方保险公司申请索赔后,会收到己方车损险项下的赔款1400元,以及己方交强险项下代赔的100元赔款。而且,这100元的代赔记录不会对A车车主下一年度的交强险费率浮动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