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信用证的的单价与数量算起来大于信用证的金额,如果不显示说部分已经通过TT 付了,这样信用证不就有矛盾了吗?具体如何显示条款呢,请详细解答,谢谢!
比如TT 部分占30%的货款,如果信用证中有提到30%TT付,70%由信用证付,信用证的金额可以显示100%的货款吗,当然汇票按70%的做。 这种方式占大多情况下吗?这种情况下议付发票按100%的货款,显示30%TT ,70%信用证,是这样吗?
另一种情况,信用证开证金额就按照70%的货款为全额,单价需要折算吗?如果折算的话,议付发票金额就要按照70%的货款做为全额了,就不能体现30%的货款用TT了,因为价格变了。如果价格不折算,计算后金额超了,与信用证开证金额不符,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呢,比如要求客人在信用证中加上一条说明另有30%的货款由TT 付了,此信用证金额只是70%的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