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二手房买卖,买房和卖方共同承担税费对于买方来说是否合算

我是买方 不懂房屋买卖的税费 所以现在和卖方谈的是房屋价格以外的税费 我们双方共同承担 ,不晓得这样我们是否合算。。

卖方:营业税:成交价*5.6%,满五年免
个人所得税:成交价1% 满五年+唯一物业免
转让手续费:面积3元/平方米,

买方:契税3%, 如是首套置业的90方以下1%,90-144方的1.5%,144方以上3%
转让手续费:面积3元/平方米,
过户费:50-80元

如满了5年物业的,买方和卖方共同承担税费,卖方吃亏些。不满5年的,买方和卖方共同承担税费,买方吃亏些。估计你要买的房子不满五年。 如题回答的很全面了,望采纳!追问

不是还有个什么土地金什么的啊,有一个买的和我买的房子一样大小(楼上,楼下)的房子就交了2000元啊

追答

要是买的是房改房,那就要补交土地使用金(卖方),大概成交价的1%。如果是经适房补交10%左右。商品房不用缴纳土地使用金的。你一定要清楚你买的房子是什么性质的,我好给你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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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9-27
当然合算,但一般是买家全付。你能谈成双方付是更好。
第2个回答  2012-09-27
不太理解你说的共同承担是否指所有税费各50%;
按照正常程序甲乙双方买卖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均应甲乙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买卖双方应该缴纳的税收标准相关部门均有明确!
如果该房屋满五年且唯一,出售方税费会非常少,如果不满五年出售方会承担最少房屋总价7.55%的税收,你自己衡量!!!!
甲方:
营业税房屋总价:5.55%(不满五年全额征收、满五年免或者缴纳差额)
个人所得税:2%或20%(全额或者差额)
乙方:
契税房屋总价:1.5%-3%
第3个回答  2012-09-27
其实也没有合不合算的说法,这些都是必须要出的,想在厦门,这边的不成文规定就是所有税费包括中介费都是由买方出的,卖方是实收,但是在你们那里就是按照标准来算,个出个得得费用
第4个回答  2012-09-27
契税:买方承担
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卖方(由于交易有收益)
一些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中的综合地价款等都是由业主缴纳(不缴纳没有办法出售)
不过,像贷款过程中的保证金什么的就要由买方支付了。另外在交付房屋日期之前的物业、水、电、暖等归业主支付,之后的由买方支付。一般情况下,公共维修基金是由业主无偿提供给买方的。因为那是买一手房必须缴纳的,一次性支付70年的。取也取不出来。如果业主不给,自己拿房产证和身份证可以直接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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