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死人了,这个赔偿是由保险公司赔吗?前提是已经买了第三者30万元,车主不是主要责任方需要坐牢吗?

赔偿是全部由保险公司赔吗?个人需要做些什么?

保险公司赔偿按责任划分。按照交警和法院的规定,假设死者总赔偿额为40万元(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有区别),你负主要责任70%的话(交警一般按4:6或3:7开),保险公司除了赔偿交强险11万(死亡只分有无责任,不按责任比例)外,最多再赔28万元(40万*70%),即两个险种最多赔39万元,剩下1万你本人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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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9-25
这个要看交警认定的责任,如果你负主要责任或者你是全责保险公司就会赔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7
两个问题。赔偿与坐牢。

赔偿。若对该交通事故的赔偿属于保险范围、且赔偿额在30万内,则保险公司会支付这个赔偿,若赔偿额度超过30万,超过部分就是由你自己赔付的。

通常的交通事故是无需坐牢的,就是个交通处罚和民事赔偿。但恶性事故或属于交通肇事之类的犯罪,就可能会被判刑(可能会被免刑),就有可能坐牢(即使判刑了,也不一定实际坐牢,可能会缓刑等……)。追问

怎样才算是保险公司应该赔偿的范围? 是死者横穿斑马线,而当时是绿灯,很多车正常通行的状态,

追答

这个要看你的保单的规定,或你买的险种的具体规则。保险公司通常是不为犯罪行为赔偿的。

后面的说法。死者当时还是在斑马线上行走,那个斑马线本来行人就是有优先通行权的。退一步说,行人即便就是在非斑马线上穿越,你知道他该受的处罚吗?肯定是过错(不是罪行),且一定不致用命来偿。你驾驶机动车,本身已经与对方处于不对称地位,所以要求你有与这种不对称相适应的注意义务。

仅在你能证明你的车的致死他人完全是他人的主观故意,你就可以完全免责。否则,无论对方的过失如何,你都有个注意不足的责任问题。

如你所说,正常通行……但是他们都保持了足够的注意得以正常通行,你却未“正常通行”……无疑不能视你撞死行人为“正常通行”的吧!对方违反了交通规则(假定这个是事实),他有过错,他的死亡,他自己有责任,但是,他有责任并不减少或免除别人的责任,在这里就是不会免除你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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