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认定及处理的几个问题

如题所述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4.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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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9-10
一般由省级地方政策规定。比如:
《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认定的通知》
京劳社工发〔2005〕6号
《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亡)认定的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人通[1999]169号)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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