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5级,我本人不想上班,单位要我上班,不上班,单位要我解除劳动合同,下个月不发我工资了,怎么办?

如题所述

去 劳动局仲裁 或者 找劳动检查大队
单位不能解除你的合同
既然5级 你就可以不去上班了追问

这是哪个法律规定的,我在江苏,江苏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恢复工作一段时间后,又发生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形的,以难以安排工作时本人工资为基数由用人单位计发伤残津贴;难以安排工作时本人工资低于发生工伤时本人工资的,以发生工伤时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这个怎么办?我可以上班,公司也安排我做清洁工,但是不想上班,就想在家拿工资,怎么办

追答

全国 都是这样规定的 5 6 级可以不上班
我也江苏的 江苏省的 可以 不用上班 在家领伤残津贴
你单位现在就是难为你

追问

那我该怎么维权?

追答

你就说 单位给的工作 干不了
去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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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6-09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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