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襄州区村镇建房子基础设施配套费按什么标准收

如题所述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襄阳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批复​文号:鄂价工服规[2012]58号 | 发布日期:2012-05-17 襄阳市物价局、财政局:
你们报来的《关于襄阳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请示》(襄价服字[2012]46号)收悉。
按照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入的总体要求,鄂财综发[2011]2号和鄂价费规[2011]47号文件对城市及建制镇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相关政策和原则作出了规定。依据规定,现将襄阳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批复如下:
一、襄阳市建制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
市县区名
建制镇名称
征收标准
襄阳区
卧龙镇、欧庙镇
40
樊城区
牛首镇、太平店镇
40
襄州区
东津镇、峪山镇、黄龙镇、双沟镇、程河镇、龙王镇、伙牌镇、黄集镇、石桥镇、张家集镇、朱集镇、古驿镇
40
枣阳市
吴店镇、平林镇、熊集镇、琚湾镇、七方镇、杨档镇、太平镇、鹿头镇、新市镇、刘升镇、兴隆镇、王城镇、随阳管理区、车河管理区
35
宜城市
鄢城街道办事处、南营街办、大雁工业园区、郑集镇、雷河镇、流水镇、刘猴镇、板桥镇、孔湾镇、王集镇、小河镇
35
南漳县
武安镇、九集镇、李庙镇、长坪镇、薛坪镇、板桥镇、肖堰镇、东巩镇、巡检镇、清河管理区
35
保康县
黄堡镇、马桥镇、歇马镇、马良镇、店垭镇、龙坪镇、后坪镇、过渡湾镇、寺坪镇
35
谷城县
石花镇、盛康镇、庙滩镇、冷集镇、南河镇、紫金镇、五山镇、茨河镇
35
老河口市
仙人渡镇、张集镇、李楼镇、孟楼镇、薛集镇、洪山嘴镇、竹林桥镇
35
二、襄阳市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65元/平方米调整到90元/平方米(含襄城区、樊城区、襄州区),其他县(市)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统一调整到60元/平方米。
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建成区范围内按建筑面积收取。对学校教学用房、非盈利幼儿童园(托儿所)、医疗机构工作用房、社会福利用房、市政公用设施、军事设施等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国家、省政府规定给予减免、减征的,从其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免收、减收和缓收。
四、收费单位在实施收费前应按规定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并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以上收费标准自2012年5月1日起执行。以前与本批复不一致的停止执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9-06
不知道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