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强险过期 怎么处罚

如题所述

过期后在家停着不会有处罚,但是不能上路。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在未续保期间行驶被交管部门查出交强险过期,当场扣留机动车,并处罚其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补齐手续后退还其车辆。若此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

对于未缴纳交强险的处罚措施

1、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若查出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扣留机动车,并通知其投保,处罚其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后依照规定补办交强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2、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四十条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交管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什么是交强险

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通俗地讲就是陪对方的。

赔偿限额

一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2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3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参考资料: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百度百科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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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16

交强险过期被查到会罚款。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若查出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扣留机动车,并通知其投保,处罚其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处罚措施:

1、若查出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扣留机动车,并通知其投保,处罚其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后依照规定补办交强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2、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交管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3、交强险晚交的处罚

交强险到期,车主在一段时间后续保不会有处罚。但是,若在未续保的这段时间内行驶被交管部门查出交强险已过期,当场扣留机动车,并处罚其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补齐手续后退还其车辆。若此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 

4、监管措施

保监会依法对各保险公司的交强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交警及机动车管理单位依法对机动车办理交强险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管理部门不得予以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予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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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2

    投保交强险的有关规定

1、在中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投保交强险。
2、办理交强险后被保险人应在被保险车辆上放置保险标志。(合同签订时,保险公司给予被保险人保险标志、保险单)
3、合同解除前,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承担保险责任。
4、合同期满,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
5、合同期满交强险标志自动作废,若保险公司解除交强险合同的,收回保险单和保险标志,并书面通知机动车管理部门

    处罚措施

1、若查出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扣留机动车,并通知其投保,处罚其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后依照规定补办交强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2、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交管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3、交强险晚交的处罚

交强险到期,车主在一段时间后续保不会有处罚。但是,若在未续保的这段时间内行驶被交管部门查出交强险已过期,当场扣留机动车,并处罚其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补齐手续后退还其车辆。若此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 

4、监管措施

保监会依法对各保险公司的交强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交警及机动车管理单位依法对机动车办理交强险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管理部门不得予以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予以检验。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29

若查出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扣留机动车,并通知其投保,处罚其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后依照规定补办交强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知识拓展

    交强险必须购买: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从2008年8开始,所有的新车和保险到期的车辆续保必需购买车辆交强险。以六坐以下为例:其中私家车保费为950元,企业非营业汽车1000元,机关非营业汽车950元,营业出租租赁1800元。保险公司将根据车辆销售发票进行判断。

    不要重复投保:有些投保人自以为多投几份保,就可以使被保车辆多几份赔偿。按照《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重复保险的车辆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因此,即使投保人重复投保,也不会得到超价值赔款。

    不要超额投保或不足额投保:有些车主,明明车辆价值10万元,却投保了15万元的保险,认为多花钱就能多赔付。而有的车价值20万元,却投保了10万元。这两种投保都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依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超额投保、不足额投保都不能获得额外的利益。

注意事项

交强险的强制实施肯定是有它的必要性,可以使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赔偿得到保障,促进道路交通安全。交强险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购买是必要的。所以说所有的车主都必须进行投保。

交强险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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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2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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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安全法规定,交强险超过有效期的,应视为未投保交强险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可以将其车辆扣留至补办保险,并且处以机动车缴纳保险金额的两倍罚款。如果在执勤当中发现这个驾驶的车辆他未按规定粘贴机动车的保险标志,对其处以记1分,罚款50元的处罚。
01
如果发现交强险过期了,一定要及时续保,因为交强险过期超过三个月就极有可能会给车主带来巨额罚款的经济风险。
02
如果交强险过期时间还没有超过三个月,那么车主只需及时缴纳保费,保险公司还会按照之前的折扣优惠计算保费,但是如果交强险超过三个月仍没有缴纳保费,那么就意味着保险公司和车主之间的交强险合同已经解除,在这脱保期间驾车不幸发生交通意外事故,所带来的经济损失需要车主自行承担,同时,按照交通法规,相关部门还会对车主进行扣车和罚款的惩罚。
03
如果车主超过三个月没有续交交强险的保费,但是这个期间车主驾车并没有发生交通意外事故,也就是侥幸没有被交警逮到,那么车主也不会受到惩罚的,但是在重新缴纳交强险保费的时候,保险公司会按照新车参保的费率计算交强险的保费。
04
若查出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扣留机动车,并通知其投保,处罚其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后依照规定补办交强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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