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教关于店铺的转让合同?? 我朋友是承接方 ,现在店铺不想做了应该怎么办?

1,从2月份签合同到现在9月份钱也没打给别人。
2,转让方的营业执照也没更名到承接方的名下。
3,店铺的租凭合同也没更名到承接方的名下。
4,现在就是服装店内交给承接方在打理。
5,承接方现在还在交该店子的房租及物业费等等。
6,承租方以把店子空在那里没做了。
附合的文本两份因开始2月份签了一份,然后3月份转让方说家里人不同意为了让家里人顺气帮着又签了份。现在承接方不想做了你们说应该怎么处理为妥当。(转让方说第2份合同是有效的,请问有效吗?关键这不是承接方最开始的想法的。)

2月份最开始的合同

3月份的
在签第2份合同时第一份没撕毁,中间转让方说家里人不同意签的第一份合同,说为了让家里人不在说她又帮她签了一份合同的(就是事后的第2份合同)。
关键第一份 第五条说了此合同签字后不能更改与否认。。

1、应以第二份合同为准。因为双方已经协商一致变更了在前的合同。
2、应按合同履行,不论是否办理过户、是否使用、是否变更营业执照等。
3、如解除合同,应按合同支付违约金。追问

在签第2份合同时第一份没撕毁,中间转让方说家里人不同意签的第一份合同,说为了让家里人不在说她又帮她签了一份合同的(就是事后的第2份合同)。
关键第一份 第五条说了此合同签字后不能更改与否认。。

追答

1、对方说什么没意义。法律上只认可合同。合同在后签订的,视为对原合同的变更。
2、写不写“不得更改与否认”在法律上没有什么区别。因为合同既然成立并生效后,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随意更改。这个是合同法规定的,不写在合同里,也一样的适用。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9-24
我国合同法遵循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就是意思自治,即尊重合同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只要第二份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不违反法律就是真实有效的。即使第一份合同写了不能随意更改,但随后又签了第二份合同即表明双方对约定事项做了更改,进行了重新约定。

下次签合同要写的详细点,手续怎么办等等均要写清楚。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