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比例变动 仍采用权益法核算 会计处理

例题:2010年7月1日,D公司向大海公司定向增发新股400万股,大海公司以4000万元现金认购。增发股份后,甲公司对D公司仍具有重大影响。2009年1月1日到2010年6月30日期间,以2009年1月1日D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D公司累计实现净利润1600万元。在此期间,D公司除所实现利润外, 无其他所有者权益他变动。

2009年1月1日,甲公司取得D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占D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8000×25%=2000(万元),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2200万元,包含商誉200万元。2009年1月至2010年6月,甲公司累计确认投资收益=1600×25%=400(万元),同时增加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400万元。2010年6月30日,甲公司对D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2200+400=2600(万元)。

D公司向大海公司定向发行股份后,甲公司在D公司所持股份比例变为:400/(1600+400)=20%。D公司因定向发行股份所有者权益增加4000
万元,归属于甲公司的份额4000×20%=800(万元)。甲公司对D公司持股比例减少25%-20%=5%,相当于处置5%/25%=20%的长期股权投资,视同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2600×20%=520(万元)。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调增800-520=280(万元)[其中“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调减440万元(2200×20%),“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调减80万元(400×20%)“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调增800万元],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80万元。
2010年7月1日,甲公司对D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2600+280=2880(万元)。会计分录如下,单位: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8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80
——成本 44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60
请问按照最新的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有关规定,上面的处理是否正确?谢谢

请问你这个题目除了你最后问的问题外都是题干内容么?还是有你自己的处理在?
原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增资这一天=2,200+400=2,600
在2010.7.1增资之后(D公司定向增发)
所有者权益=8,000+1,600+4,000=13,600
同时家公司持股比例降低为20%,则在权益法下,应享有的对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2,720,整道题的不涉及其他权益变动。
那么甲公司账面价值增加=2,720-2,600=120
应该
借:长期股权投资 120
贷:资本公积 120追问

你好!我觉得你好像没有考虑股权初始投资产生的商誉。不晓得我错在哪里?

追答

嗯,你说得对,商誉那一部分应该扣除,再增加资本公积
关键是两次变化都是权益法核算,实质上虽然持股比例降低,然而其实长期股权投资反而是增值了,现在的长投准则比以前简单多了,我觉得你考虑的很复杂,似乎是以前的解题思路。
其实思路很简单,就是相当于其他权益变动的做法,比较定向增发前后的股权账面价值

追问

呵呵,看来你是个老手了。增资后,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2600-520(股权稀释相当于处置20%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800(按20%的比例享有的增资增加的所有者权益)=2880万元。而按20%的股权比例享有的D公司所有者权益金额为2720万元。则应调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2880-2720=160万元。会计分录,万元: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60

贷: 长期股权投资 160.
你觉得这样处理对吗?

追答

不对,现在的处理方法没有那个所谓的“视同处置”
其实持股比例虽然变化,但是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反而是增加了的。
我之前的分录错在商誉,应该把商誉扣掉。也就是说原来应享有的份额=2,600-200(200是商誉,从被投资方角度来看,我应享有2,400)
在D公司配股后,我们的应享有份额变为了2,720
两者差额调整资本公积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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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14
20%-50%之间用权益法核算
50%以上用成本法核算
20%以下不属于长期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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