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发票与收款人不一致,这个违反了什么法律法规?

如题所述

发票与收款人不一致,这个违反了发表管理法。可能涉嫌代开发票。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主要是有可能涉及违反发票管理办法,涉嫌代开发票。但这种情况在实际工作中常见,原则上合同与谁签订就由谁开具发票,至于实际收款人与发票开具方不同,一般需要由这两家单位共同盖章出具一份委托收款函即可。税务部门的要求总结一句话:三流一致。发票流、现金流、物流必须一致。即销售方,开票方,收款方为同一主体;购货方,受票方,付款方为同一主体。如果违反上面的规定,就可以能造成虚开虚抵。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这种情况到还是经常有:第一种情况属于虚开发票,第二种情况属于代付货款,如果第二种情况取得A委托B公司的代付货款通知书或者证明,从法律角度讲还算是合理的。一般纳税人必须将经税务机关认证相符、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记账凭证进入账务处理,不得擅自退还给销售方,并按规定将税款抵扣联装订成册,进行妥善保管,保管期限为5年,保存期满后报经主管国税机关查验之后销毁。一般纳税人销售的货物,由先征后返或即征即退改为免征增值税后,如果其销售的货物全部为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上缴结存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特殊情况不得领购和使用专用发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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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8-29
有合同约定吗?如果没有,就违法了;如果事先有约定,可以按合同约定走;
违法是违法了,但是不是犯罪,要看具体情节,不是违法的就一定是犯罪
第2个回答  2012-08-29
虚开发票 经济犯罪追问

业务是真实的,就是收款人与供货人不一致,据业主解释说,收款人是供货单位的法人。这是触犯什么条例了啊

追答

一般情况供货人就写自己的名字,你的情况我建议你仔细核对,否则可能对你造成损失,你的情况也可能构成虚开发票哦,这是虚开发票的常用手段。

第3个回答  2012-08-29
经济犯罪
第4个回答  2012-08-29
发=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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