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国家是允许普通人拥有枪支的?

最好有详细的介绍,谢谢!

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也是至今唯一公民普遍有持枪权利的国家,反对公民普遍有持枪权利的呼声并非现在才有。公民普遍有持枪权利,法律上它源于美国宪法修正案第二条:管理良好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因此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人民有别于政府,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有别于政府军警持有和携带武器;保障自由州有别于保障联邦。两百多年来,民间就是据此一直拥有武器。
人们在拓荒中跟野兽和强盗斗争时,已知道持枪的重要。美国独立战争时,民兵和游击战已使各州人民普遍认识到公民普遍有持枪权利是公民权和州权的基本内容之一,是捍卫公民权和州权的最后手段,是对产生暴政的威慑和制约,是保卫自由与和平的一道钢铁防线。 对农民起义,开国者看法不同。华盛顿认为政府要制止这些骚乱,要建立更强有力的政府。杰弗逊却说“我喜欢不时有一场小暴动”,“自由之树必须时常以爱国者和专制统治者的鲜血使之更新常青,这是它的天然肥料”。
美国建国初期,有两种主张,一种主张是建立一个由少数富裕的精英组成的中央集权的政府,这种主张称为联邦派,一种主张是建立一个由全民选出的代表组成的受制于地方自治的中央政府,这种主张称为民主派,杰弗逊是主要代表。
两派一致的是要防止专制和暴政。
1787年美国制宪会议上,民主派的意见在宪法中没有得到充分体现。有人提出宪法中应有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但到反对,表决时以10:0票被否决,结果引起各州人民的不满,有些州拒绝批准这个宪法,有些州则要求补充这个宪法做为批准这个宪法的先决条件,当得
到批准这个宪法后补充这个宪法的保证后,这个宪法才获得多数州的批准。这个补充,就是宪法修正案中第1条至第10条,被人们称为人权法案,它体现了各州人民的要求,体现了《独立宣言》的精神,体现了人民主权思想,公民普遍有持枪权利就是在这种立宪背景下产生的。
目的是:保证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是保证国家政权的权力来自人民和组成国家的各州,防止产生一个强大的中央集权的政府,防止外侵,防止产生专制政权,防止产生军人独裁政权,防止产生寡头统治,保证州自治,保证思想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新闻出版自由、集会结社自由、自由选举。根本目的是:建立民治政府,消除政府对个人自由的限制,把这个国家建立在个人权利的基础上,即人权的基础上,建立防止滥用权力的第一道防线。

人权法案是美国民主力量和人民抗争并平衡、中和、削弱企图建立一个少数人集权、政府高度集权、中央高度集权的国家的努力和倾向的结果,是民主力量和各州人民的胜利。今天看来,它是人类文明的胜利。
权力分立与制衡,是为用权力制约权力。建立联邦,是为使有共同利益和共同要求的各州能建立起统一的市场、统一外交政策、统一的国防、统一的财政,形成国家。同时,保证州自治,保证州对联邦政权的监督和制约,保证州之间的机会均等、公平竞争、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确立联邦权,是为形成统一国家和政府,是为建立统一市场,是为维护各州的共同利益,是为限制联邦权力。确立州权,是为保证各州之间的平等,是为保证各州的特殊利益,是为了保证州自治,监督和制约中央政府,防止中央政府滥用权力。确立公民基本权力,是为从根本上保证人民的自由,保证人民对政府的管理和控制,保证各州自治,保证人民自治,防止政府滥用权力。
人民授予政府的权力是有限的,地方政权授予中央政权的权力是有限的,公民普遍有持枪权力,意味着不允许政府垄断武器,反映人民对政府不完全授权。人民授权政府常备军警拥有武器,行使社会管理职能,同时又保留人民持枪的权利,保留人民自保的权利,保留人民监督和政府的权利,从而达到人民利用政府管理社会的同时,人民又管理和制约政府,人民又参加社会管理和政府的目的。
建国之初,杰斐逊提出,要使美国成为民主的根据地。
只有相信多数人的人们才可能建立这种国家。只有这种国家,人民只有建立这种性质的国家,才有可能普遍有持枪的权利。人民普遍有持枪权利,这种国家才有可能长期存在。
后人称,华盛顿是美国之父,杰斐逊是美国民主之父,华盛顿使美国独立成为一个国家,一个新建立的国家,杰斐逊使美国成为一个民主国家,一个新类型的国家。

成功与问题
任何管理措施都存在利弊两面,都存在矛盾。公民普遍有持枪权利也有两面。
两多百年来,美国没有产生独裁政权,没有产生军人独裁政权,没有产生寡头统治,没有产生精英垄断的政府,没有产生无限权力的政府,没有产生一个无限权力的中央集权。
美国已成为世界上教育和文化最发达的、科技和经济最发达的并有完善的社会福利保障的国家,美国已成为一个以中产阶级为主体的、有大量富人捐款办公益事业的国家,美国已成为当今世界上最有吸引力和包容性最大的移民国家,美国已成为近两百年来世界上内战和内乱最少的最稳定的国家,美国已成为当今世界上最开放的流动性最大的国家,美国已成为世界上民主与法治程度最高的国家。
公民普遍有持枪权利对保证美国社会的自由、稳定和发展起重大作用。美国曾出现坐在轮椅上不能走动的八十多岁的老太婆拿出轮椅底的手枪击毙进来抢劫的身强力壮的年青的歹徒的典范,曾出现六岁的小孩在他父母被闯进家中抢劫的歹徙打昏在地后拿出手枪击倒歹徙的奇迹。当美国的校园治安不好时,不少父母就赶紧送枪给住校的女儿防身。这仅仅是这种权利在人们日常生活中起积极作用的一种表现。
公民普遍有持枪权利,同时也给美国社会带来一些问题,在美国出现校园枪击惨案、公司枪击惨案、街头枪击惨案。这些问题,比较于产生专制政府、军人独裁、国内混战对人民的摧残的问题,微不足道。这些代价,比较于成功,微不足道。
比较于中国近两百年来,专制政府、军人独裁、外侵带来的问题,微乎其微。不算太平天国、十年内战、解放战争、抗美援朝,光一个抗日战争就死两千万人,光一个三年经济困难就死两千多万人。现在,杀人、强奸、抢劫案也天天在发生。这远远超过美国人自相残杀。
苏联仅仅一个大清洗,就杀害了两千多万人,占总人口的1/9。这远远超过美国人自相残杀。
二次大战时,德军进攻,不到10天波兰军队就崩溃,不到5天荷兰军队就崩溃,只18天比利时就投降,不到1 个月法国军队也崩溃。军队不一定可靠。
美国已从建国时300多万人口变成现在2亿多人口。如果美国每年真的出现100万起枪击案,死伤100万人,用不了多少年美国人就死光。
权衡利弊,不能不说美国的民主派和先人富有远见,这是非常成功的措施。

本质与作用
公民应不应有持枪的权利,从根本上讲是相不相信多数人?人民需不需要自保?人民应不应有自保的权利?政府是不是万能?每个进入政府和军警的精英们乃至国家领导人是不是十全十美而且是不是绝对不会变质?政府有没有变质的可能?人民有没有废除、建立、管理、控制和更换政府的权力?民间应不应有武器?民间应不应有反抗暴政的力量和反抗外来侵略的力量?社会稳定和发展是依赖广大人民群众还是只依赖极少数人?
如果公民普遍没有持枪的权利,这就等于社会中的大多数人没有持枪的权利,在这大多数人中,缺乏理智的人和坏人是少数,好人和有头脑的人是多数。禁止公民普遍有持枪的权利,实际上是禁止大多数好人合法地拥有枪支,因为无法完全禁止住少数坏人非法获得枪支,无法做到少数坏人绝对弄不到枪支,也无法做到每个持枪的好人都绝对不会变成坏人。禁止公民普遍有持枪的权利,其结果往往是:守法的人无法合法地拥有和使用枪支,而不守法的人却往往能非法地拥有和使用枪支。
公民普遍有持枪的权利,这意味着任何人、任何组织包括政府和军警都没有垄断使用暴力的特权。这对政府和常备军及警察是一种时时存在和处处存在的强有力的最终的监管力量,能有效地及时地广泛地防止有枪的人滥用枪支,能有效地防止枪杆子成为少数人搞专制腐败统治的命根子。同时这也是一种可以时时和处处弥补和扩大常备军和警察作用的力量。当人民无法通过和平方式推翻专制腐败的政府或违背人民意志的政府时,人民可以迅速地组织起来,用暴力来反抗暴政;当出现外侵时或突然袭击时,尤其是常备军不能进行有效抵抗或失效时,人民可以迅速组织起来进行抵抗;当人们在生活中突然遇到暴力或威胁而公共安全组织及人员又不能及时有效地发挥作用时,可以增强人们的自保自卫的信心和能力;当老弱病残者遭到强者侵害时,有助减少强者的优势,增加老弱病残者的反抗能力和信心;在平时的生活中,有助培养人们的自立精神、自助精神、自治精神、反抗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一些中国人在谈到有的弱者在光天化日之下在众目睽睽之下遭受抢劫呼救,没人理没人管,围观的人们无动于衷时,常说这种笑话,当时要是有个美国人在场,这种事肯定就有人管。一些中国人喜欢骂“世界警察”,结果是有人落水时不少人在岸上看却没一个人跳进去救人,结果是几个没枪的歹徒在一辆车上就能抢几十人。
更令人瞩目的是,二次战后,美军占领西德和日本,并帮助其改造成民主的发达的独立的国家。

代价与风险
在公民没有持枪权利的一些国家,在政府严格管制枪支的一些国家,也出现不少无辜的人死亡,或死于内战,或死于外侵,或死于暴政,或死于饥饿。美国公民普遍有持枪的权利并非没有枪支管制。美国枪支管制的目的是为保证大多数公民有持枪的权利及合法获得和使用的权利,并非为了限制大多数公民的持枪权利,并非为了使公民持枪权利成为少数人的特权,并非为了保证少数人对枪支的垄断。历史上各种国家产生内战、产生暴政、产生内乱、产生饥饿、对外侵略,挨人侵略,并不是因为人民或公民普遍有武器或有持枪的权利。
歹徒有枪做恶和黑社会组织有枪做恶是十分可怕的事,但人们没枪抵抗更是可怕的事。出现有枪的黑帮团伙和土匪是可怕的事,出现用枪打群架是可怕的事,但出现一个专制腐败的政府,出现一个好战和专横的政府,出现一个法西斯政府、出现一个好大喜功的政府、出现一个横征暴敛挥霍无度的政府、出现一个强奸民意的政府、出现一个流氓政府和无赖的政府这更可怕。一个被贪官污吏、流氓、恶霸、骗子、文痞、御用文人、奸商、高级烂仔和打手把持的为所欲为的政府和军警部门所产生的危害性远远大于黑帮或一些不守法的人。
禁止人们普遍有持枪的权利,禁止民间拥有枪支弹药,实际是剥夺人民维护自由和生命的权利,实际是削弱和剥夺人民的自卫能力和自保能力,实际是削弱和剥夺人民的自治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实际是保护少数人垄断和把持人民管理社会和政府的权力,实际是把人民的生命和尊严、人民的命运和前途完全交给极少数人,实际是禁止人民管理和监督政府,实际是削弱人民反抗专制腐败统治的能力,实际是削弱人民抵抗外来侵略的能力。
当手无寸铁的人民面对有枪炮的侵略者或专制腐败的统治者时,会象绵羊面对穷凶极恶的豺狼一样。一个社会中,99%的人中的绝大多数人是好人,却没有持枪的权利,当1%的人垄断持枪权利后出现胡作非为,这个社会会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一个社会中,99%的人没持枪权,只1%的人有持枪权,99%的人的生命和尊严要依赖1%的人的觉悟和良心,这非常不保险。当99%的人把自己的安全寄托在1%的人手中,而没有强有力的有效的约束条件时,当1%中的多数人不负责任或危及99%中的多数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时,怎么办?当这1%的人中的好人管不住这1%中的坏人时,怎么办?当这1%的人被坏人控制怎么办?如果,99%中的多数人手中有枪,1%中的多数人要持枪胡作非为就必须先考虑99%中的多数人手中的枪。
民间普遍有枪支武器对于人民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

民意与社会
从少数人垄断持有常规武器的权利和绝大多数人有持枪权利的利弊的比较来看,从美国社会变化运动的过程和结果来看,从整个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过程和目前的结果来看,美国公民普遍有持枪的权利,这并不是美国社会的一大缺点而是美国社会的一大优点。
它是人权的有机组成部分,它是美国民主制度和社会稳定的最坚实的最广泛的最深层的基石之一,是保卫民主思想和民主制度的最后的一道防线,是人民自保的防线,是一道到处时时存在的人民组成的钢铁防线。它是人民自治、地方自治、地方平等的坚强后盾和最坚实的难动摇的基础,它是民主与法治的坚强后盾和最坚实的难动摇的基础,它是人民监督、管理和控制政府和军警的坚强后盾,它是防止和抵抗外侵的坚强后盾,它是公民充分自由和平等的表现之一。它有力地有效地保障美国两百多年来在民主的轨道上稳健地发展,它是美国人自己创造出来的一种竞争优势和无价之宝,是美国社会充满活力和生机的一个有机组成部份,是美国社会存在的强大的内在力量之一,是美国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的基础之一,它是美国社会精神文明的结晶之一,是人类文明的结晶之一,是自由、民主、平等的发展与社会进步在一定阶段上的产物,它是人民主权思想的最彻底的表现,它充分反映美国社会中公众力量的主导作用和基础作用,它充分反映了美国社会的人权水平、文明水平、民主水平、平等程度、开放程度、稳定程度、强大程度。
这个国家是在试验和冒险中发展的,是在多样化和兼容并蓄中发展的,是在相信人民和人民的怀疑中发展,是在挑战和揉和中发展的。
尼克松在水门丑闻中含泪下台,克林顿在性丑闻向国会交待与莱温斯基的隐私,戈尔与小布什竞选矛盾让法院裁决,军队和国家安全部门的丑闻经常曝光。罗斯福向日本宣战,要经国会批准;小布什宣布打塔利班要经国会批准,要打萨达姆要经国会授权。总统、州长、议员竞选要拉票,政府没有报纸和电视,没有对内广播电台,任何政党都没有垄断思想言论、新闻出版、集会结社的权力,谁都无法垄断新闻出版为自己涂脂抹粉和攻击污蔑他人,谁都无法通过欺行霸市独家生意来颠倒是非捏造歪曲事实愚弄人民,任何财团都没有收买大多数人和大多数投票权的能力。多数人要是满意克林顿,戈尔又是个能说会道的帅哥,与小布什竞选就不会旗鼓相当。不少人们认为佛罗里达州治理出色,认为克林顿执政时的美国经济成就得益于里根执政时期的改革,说撒彻尔夫人是第一代新自由经济的代表,里根是第二代代表,小布什是第三代代表。
这种社会中,有一个开放的制度,没民意基础的措施难产生难长期存在,没有民意基础的人很难上台,宪法和法律不是少数人随心所欲的工具,议员主要任务就是要把人民想要的东西变成切实可行的法律和规章。马萨诸塞州和马里兰州实行最严格的枪支管理法,说明这些州的人民普遍要求严格管理枪支。50个州中42个州缺乏基本的枪支管理法,说明这些州的人民不赞成严格管理枪支,说明美国大多数州、大多数人不赞成严格管理枪支。如果修正案第二条是个错误,如果大多数人反对公民普遍有持枪权利,人们早已根据美国宪法第五条制定修正法。
不过,如果美国人民放弃这个权利和自由,就等于放弃当自由受到武力攻击时立即用武力保卫自由的权利和自由。当自由受到武力挑战时,人民就要付出惨重的代价。美国的先进性就可能会因此退化和逊色。
美国人已积累两百多年实践经验和阅历,已思考、讨论、争论和权衡了两百多年,有人主张美国人民放弃这个权利,有人主张人民不能过度地相信和依赖政府,因为政府是人组成的,美国人民还是保留这个权利。

除此之外,法国、德国、意大利、瑞士、加拿大、巴西、南非等也可以拥有枪,在以上国家拥枪自卫是天赋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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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1-25
楼主问这个问题不管是任何人第一想到的就是美国.下面看一下为什么美国允许拥有枪支的原因.

持有武器,那是一项公民的权利。美国不禁枪的原因
美国法律之所以不禁枪,是因为“美国人民有推翻暴政的自由”。
没枪怎么推翻暴政?如果没枪,当年美国人拿什么来跟英国军队斗?虽然今天美国已经是民主政府了,但是出于对暴政的天然防备心理,美国法律坚决保证人民持枪的权利。允许持枪固然会造成很多刑事案件,但是和刑事凶杀案相比暴政更让人恐怖。
美国是一个没有古代史的国家。作为移民的后裔,美国主流社会的历史,起始于三份伟大的文件:《独立宣言》,宣告了美国的独立以及理想;《联邦条例》,规定了美国的国名与联合;《联邦宪法》,它使得美国人的理想变为了现实。
美国是个什么东西?在如今的这个星球,这一问题似乎已经愚蠢到旁人没有必要来证明它的愚蠢了。美国社会学大师帕森斯曾认为,美国社会乃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理想状态。其实,美国人或多或少都认为,自己就是生活在一个理想社会之中。这样的理想,包括对自由、生命、追求幸福等权利的拥有。这几条当今美国精神的核心主张与主张的保证,来自于世界上第一部成文的宪法,北美洲大陆制宪会议的代表们于1787年9月17日签署的《联邦宪法》。
与一般拥有古代史的民族不太一样,美利坚民族的出现过于晚,因而没有机会产生神话。美利坚民族的创世故事,早已经被无数的大小历史学家、法律学家和诸如此类的专家研究得清清楚楚。所以制宪会议代表这个称呼,虽然在今天看起来闪耀着金光,但在当时,则只是北美洲大陆一群普通的乡巴佬。他们在用尽各种办法打败大英帝国的军队,并在分完赃以后,发现自己仍然不能算是一个正式的国家。尽管他们有了《独立宣言》和《联邦条例》,但是他们没有政府,没有首脑,也没有议会,他们只是十三个半国家或者准国家所组成的松散的联盟——这实在是一件丢面子的事情。这些庄稼汉们,大多没有受过什么高等教育,但是他们知道,必须要有一个国家,这样才算是有了靠山。于是他们当中一些比较明白事理的人,聚在一间普通的屋子里,为了解决一些最普通不过的问题,做出了各种约定、妥协、保证和相关的条款。这其中包括了今日美国得以成型的大部分要素,比如总统的选举,比如议院议员的规定,比如立法司法行政三权的分立。

宪法的制定场面既不神圣也不感人,一群各执己见,为了自己的利益、信仰、荣誉而争吵的普通人,运用普通人的智慧,为今日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打造了一个底座。他们并不伟大,也不够睿智,甚至有些小心眼和狡诈。其中固然有富兰克林这样的饱学之士,但是即便是他,也只能有一票的权利,而不能代表总体。所以宪法的产生过程极为艰难,争吵乃至罢会,武力威胁也并不少见。最终,宪法文本的完成,还是少了几位意见相左者的签名,可见美国宪法的产生有多困难。本书的作者易中天说,当时制定宪法的总体精神是:“防官如防贼,防权如防火,防权力滥用如防洪水。”参与者绞尽脑汁防止腐败,直把权力看得形同水火,美国人至今要保留私人持枪的权力,一个基本的理念就是对国家权力的提防——一旦政府背叛了人民,人民随时有权力拿起武器推翻政府,毕竟是枪杆子里出政权啊。
但是,美国建国二百多年,那些“先驱们”所担心的事情并没有发生。反而是美国渐次成为世界上最为强大的国家,普通人的智慧显示了强大的力量。他们既没有理论,也没有传统,但是比当时在欧陆当中有理论和传统的英法等国家显示出了更为强大的生命力。德国思想家韦伯说,这是一个除魅的时代。这个时代不需要先知,也不需要神谕,这个时代属于普通人,每个人除了要由自己来面对这个时代以外,还要由自己勇敢承担起责任来,我想,除去技术层面上的考虑之外,这或许就是美国宪法那艰难的一跃,给我们的最重要的启示。
枪支在美国的普遍程度,从以下一例中可窥全豹:当《枪支管理法》通过的时候,受到该法禁止的攻击性武器之中,有一种是仿苏式半自动步枪AK47,仅此一种型号,在美国民间当时就已经有100万支。而且最近20年美国校园不断发生恶性枪击事件,见诸世界各大媒体,并引发了一场有关《枪支管理法》的大讨论。看了大量的类似报道,国人一定会想为什么美国允许公民拥有枪支。美国法律之所以不禁枪,是因为“美国人民有推翻暴政的自由”。
1776年7月4日,在北美洲十三个殖民地的代表举行的第二届大陆会议上,通过了由托马斯·杰弗逊起草的《独立宣言》。这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文献之一,它闪烁着自由和人权思想的光芒: “我们认为以下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们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是经被统治者的同意而产生的。当任何形式的政府对这些目标具破坏作用时,人民便有权力改变或废除它,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其赖以奠基的原则,其组织权力的方式,务使人民认为唯有这样才最可能获得他们的安全和幸福。为了慎重起见,成立多年的政府,是不应当由于轻微和短暂的原因而予以变更的。过去的一切经验也都说明,任何苦难,只要是尚能忍受,人类都宁愿容忍,而无意为了本身的权益便废除他们久已习惯了的政府。但是,当追逐同一目标的一连串滥用职权和强取豪夺发生,证明政府企图把人民置於专制统治之下时,那么人民就有权利,也有义务推翻这个政府,并为他们未来的安全建立新的保障。”
没枪怎么推翻暴政?没枪当年美国人拿什么来跟英国军队斗?虽然今天美国已经是民主政府了,但是出于对暴政的天然防备心理,美国法律坚决保证人民持枪的权利。允许持枪固然会造成很多刑事案件,但是和刑事凶杀案相比,暴政更让人恐怖。
1789年,美国第一届国会召开之际,宪法第二修正案做为一项制约国会与总统联邦权利的平衡力量予以提交,并于1791年,与另外9条宪法修正案一起获得批准,组成了美国权利法案的前10条。美国《权利法案》的第二条规定:“……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受侵犯。”这是美国的建国者对于日后的政府有可能发生异化而设立的一项预防措施,确实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其他国家时有发生的情况:即手无寸铁的人民面对政府军队的镇压束手无策,也使作为个人的美国人对保护自己的私有财产和土地的信心大增。
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行文颇为讲究,它并不是说《宪法》给了人民拥有武器的权利,而是说,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受侵犯。这两种讲法是不同的。也就是说,美国的立国者认为,这种权利,不是统治者给予人民的一种恩赐,而是一种天赋人权。宪法修正案可以起到的作用,仅限于确认这一事实。
美国是一个非常强调保护个人隐私、私人财产和私人领地的国家。《权利法案》的第三条,即美国《宪法第三修正案》规定“任何士兵,在和平时期,未得屋主的许可,不得居住民房;在战争时期,除非照法律规定行事,亦一概不得自行占住”,以及《第四修正案》“人人具有保障人身、住所、文件及财物的安全,不受无理的搜查和扣押的权利;此项权利不得侵犯;除非有合理的理由,加上宣誓和誓愿保证,并具体指明必须搜索的地点、必须拘捕的人和必须扣押的物品,否则一概不得颁发搜捕状”。这两条,都是和上述的个人权利有关的。问题是,美国人对于这样的《宪法》条文的执行,是着着实实“令行禁止”的,他们对于私人财产的保护是绝对的。在其他国家,私有住宅受到侵犯,你可以去法院控告,但是在美国,私人领地神圣不可侵犯,如有人擅创你有权开枪击毙。大家谁还记得前些年,有个日本小青年跑到美国去结果让人家给毙了吗,他就是半夜跑到人家美国人的院子里让人家合法的给毙了——爆头。
有一个一段小故事:一名原籍俄国的犹太裔美国人在得知以色列正在建立所有的被迫害致死的犹太人的详细档案时感到奇怪:这些牺牲者怎么会无力反抗?后来他发现,二战之前德国人民也是合法拥有武器的,但在希特勒上台之后,首先搞枪支登记,然后设法逐步没收枪支,以致犹太人最后只能束手待宰。他由此坚信失去自卫武器是犹太民族的悲剧原因之一。他家里有好几种大大小小的枪,他说:“我也希望永远不要去用这些枪。但是你应该知道,枪不是一种工具,枪是一种权利。”
曾经有一个美国女孩听到中国“文革”中有抄家的事情,她几乎不相信谁会有这么大的胆子。因为在美国,短短的几条《宪法修正案》绝非一纸空文,它是由整个司法制度在保障,有无数案例在支撑的。简单地说,凡是发生这样的情况,法律根据《宪法》是支持开枪一方的,但是为了避免误伤,必须事前发出警告,如果在受到警告之后继续侵犯,主人有权开枪,事后不必承担后果。所以,没听说美国发生过强制拆迁强占土地的案件。
例如,如果一个美国的农民土地被掠夺了,他们告状无门,这时候房地产开发商来拆他们的房子,他们至少还可以拿起枪支与开发商打一仗,维护最后的正义。美国权利法案保证了美国人民,尤其是穷人的权利,使他们不至于落到某些国家的农民和城市贫民的悲惨境地。
那么,对这种代价昂贵、只有潜在意义的自由和权利,美国人在支付了有目共睹的惨重代价之后,为什么至今没有放弃呢?这是因为他们始终坚信两百年前建国者的理论:对于“政府”这样一个人类所创造的“怪兽”必须时刻“防其失控”。所以,政府只能通过再三呼吁为管制枪支“立法”,如限制某种枪的型号,又如买枪者必须等候几天,以便让卖枪的查一查电脑,确定对方是否有犯罪前科等,来减轻持枪犯罪的危害程度,而对于彻底禁枪,由于《宪法第二修正案》的存在,政府是永远做不到的。
第2个回答  2008-01-25
在中国是不允许普通公民持有枪支的,否则会被论罪

而在美国:

枪支与宪法

枪支在美国的普遍程度,从以下一例中可窥全豹:当《枪支管理法》通过的时候,受到该法禁止的攻击性武器之中,有一种是仿苏式半自动步枪AK47,仅此一种型号,在美国民间当时就已经有100万支。而且最近20年美国校园不断发生恶性枪击事件,见诸世界各大媒体,并引发了一场有关《枪支管理法》的大讨论。看了大量的类似报道,国人一定会想为什么美国允许公民拥有枪支。

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行文颇为讲究,它并不是说《宪法》给了人民拥有武器的权利,而是说,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受侵犯。这两种讲法是不同的。也就是说,美国的立国者认为,这种权利,不是统治者给予人民的一种恩赐,而是一种天赋人权。宪法修正案可以起到的作用,仅限于确认这一事实。美国是一个非常强调保护个人隐私、私人财产和私人领地的国家。《权利法案》的第三条,即美国《宪法第三修正案》规定“任何士兵,在和平时期,未得屋主的许可,不得居住民房;在战争时期,除非照法律规定行事,亦一概不得自行占住”,以及《第四修正案》“人人具有保障人身、住所、文件及财物的安全,不受无理的搜查和扣押的权利;此项权利不得侵犯;除非有合理的理由,加上宣誓和誓愿保证,并具体指明必须搜索的地点、必须拘捕的人和必须扣押的物品,否则一概不得颁发搜捕状”。这两条,都是和上述的个人权利有关的。问题是,美国人对于这样的《宪法》条文的执行,是着着实实“令行禁止”的,他们对于私人财产的保护是绝对的。在其他国家,私有住宅受到侵犯,你可以去法院控告,但是在美国,私人领地受到侵犯,你有权开枪。

参考资料: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worldlook/1/137033.shtml

第3个回答  2008-01-25
我知道美国可以,别 得就不知道,有很多国家都是允许枪支交易的,发达国家居多,
他们的观点认为:枪支公开出售对枪支滥用者来说实属一个震慑。因为普通人通常不需要抢,只有出于正当防卫时,才需要枪。 普通人拥有枪,罪犯就不敢轻举妄动了。另外不要忽视是,枪支公开买卖的背后隐藏着枪支制造商牟取巨额利润的图谋。在美国,枪支制造商具有很大的政治势力,他们通常都是共和党总统的铁杆支持者,对美国总统的选举左右能力很强。因此,即使枪击案频传,民众要求禁枪的呼声日高,但美国国会几次都无法通过控制枪支出售的议案。
第4个回答  2020-04-12
既得利益者不会放弃手中的利益,除非内忧外患之下,经历了惨痛的悲剧之后。随着社会进步,人民文化知识水平的提高,民主意识终会觉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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