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历史角度谈城市是如何形成和发展的,你对城市的未来发展的环境的建设是什么?

如题所述

城市是人类文明的主要组成部分,城市也是伴随人类文明与进步发展起来的。农耕时代,人类开始定居;伴随工商业的发展,城市崛起和城市文明开始传播。其实农耕时代,城市就出现了,但作用是军事防御和举行祭祀仪式,并不具有生产功能,只是个消费中心。那时城市的规模很小,因为周围的农村提供的余粮不多。每个城市和它控制的农村,构成一个小单位,相对封闭,自给自足。学者们普遍认为,真正意义上的城市是工商业发展的产物。如13世纪的地中海岸,米兰、威尼斯、巴黎等,都是重要的商业和贸易中心;其中威尼斯在繁盛时期,人口超过20万。工业革命之后,城市化进程大大加快了,由于农民不断涌向新的工业中心,城市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英、美、德与法国等西方国家,绝大多数人口,都已生活在城市里。这不仅是富足的标志,而且是文明的象征。
“城市”的提法本身就包含了两方面的含义:“城”为行政地域的概念,即人口的集聚地;“市”为商业的概念,即商品交换的场所。而最早的“城市”(实际应为我们现在“城镇”)就是因商品交换集聚人群后而形成的。而城市的出现,也同商业的变革有着直接的渊源关系。最初城市中的工业集聚,也是为了使商品交换变得更为容易(可就地加工、就地销售)而形成的。在城市中直接加工销售相对于将已加工好的商品拿到城市中来交换而言,则正是一种随着工业城市的出现而产生的一种商业变革。城市包括包括有城市规模、城市功能、城市布局和城市交通,而这几方面所发生的变化,都必然地会对城市的商业活动带来影响,促使其发生相应的变革。
城市经济学对城市作了不同能级的分类,如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国际化大都市、世界城市等,对城市能级分类的一个标准是人口的规模,中国根据市区非农业人口的数量把城市分为四等:人口少于20万的为小城市,20万至50万人口的为中等城市,50万人口以上的为大城市,其中又把人口达100万以上的大城市称为特大型城市。
按城市综合经济实力和世界城市发展的历史来看,城市分为集市型、功能型、综合性、城市群等类别,这些类别也是城市发展的各个阶段。任何城市都必须经过集市型阶段。
• 集市型城市,属于周边农民或手工业者商品交换的集聚地,商业主要由交易市场、商店和旅馆、饭店等配套服务设施所构成。处于集市型阶段的城市在中国主要有集镇;
• 功能型城市,通过自然资源的开发和优势产业的集中,开始发展其特有的工业产业,从而使城市具有特定的功能。不仅是商品的交换地,同时也是商品的生产地。但城市因产业分工而形成的功能单调,对其他地区和城市经济交流的依赖增强,商业开始由封闭型的城内交易为主转为开放性的城际交易为主,批发贸易业有了很大的发展。这类型城市主要有工业重镇、旅游城市等;
• 综合型,一些地理位置优越和产业优势明显的城市经济功能趋于综合型,金融、贸易、服务、文化、娱乐等功能得到发展,城市的集聚力日益增强,从而使城市的经济能级大大提高,成为区域性、全国性甚至国际性的经济中心和贸易中心(“大都市”)。商业由单纯的商品交易向综合服务发展,商业活动也扩展延伸为促进商品流通和满足交易需求的一切活动。这类城市在中国比较典型的有直辖市、省会城市。
• 城市群(或都市圈)。城市的经济功能已不再是在一个孤立的城市体现,而是由以一个中心城市为核心,同与其保持着密切经济联系的一系列中小城市共同组成的城市群来体现了。如美国大西洋沿岸的“波士华”城市带,日本的东京、大阪、名古屋三大城市圈,英国的“伦敦-利物浦”城市带等。上海所在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实际上也正在形成一个经济关系密切的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其整体的经济功能已在日益凸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规定人口在5万以上的城市可以准予设市;1951年底政务院在《关于调整机构和紧缩编制的决定》中,规定人口在9万以上可以设市;1955年6月9日,国务院第一次颁布《关于设置市镇建制的决定》规定聚居人口10万以上的城镇可以设市,聚居人口不足10万,但属重工矿基地、省级地方国家机关所在地、规模较大的物资集散地或边远地区的重要城镇,并确有必需时,可以设市。
1986年4月19日,国务院批转民政部《关于调整设市标准和市领导县条件的报告》,第一次在市镇建制中加入经济指标。规定总人口在50万以上的县,驻地所在镇非农业人口在10万以上、常住人口中农业人口不超40%、年国民生产总值在3亿元以上,可以撤县设市,或总人口在50万以上的县,驻地非农业人口在12万以上、年国民生产总值4亿元以上,可以撤县设市。市、镇的辖区范围迅速膨胀,按行政建制统计的城镇人口以不能反应城乡人口状况,联合国和世界银行等国际机构也停止公布我国1982年以后的城镇人口统计资料。
1993年5月17日国务院批转民政部《关于调整设市标准的报告》。为较均衡地布局城镇体系,按人口密度确立了三个市镇设置标准,对中西部地区适当降低了要求。按行政建制进行的城市人口统计也采取两个统计范围的双轨制,一个是反应城市建成区和郊区的市区人口,另一个是反应整个行政区域内的地区人口。前者更接近人口城市化水平。
关于城市按人口划分的等级,中国大陆政府没有明文规定。但城市规划部门一般是按城市人口规模(包括市中心区及近郊区内的非农业人口)划分城市等级与规模:分为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四个等级:特大城市,100万人以上;大城市,50—100万人;中等城市,20—50万人;小城市,20万人以下。

环境建设建议:
第一,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融入城市整体发展各方面、各领域,特别是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要很好地体现和关注环境和生态保护。
第二,规划和实施具有战略意义的环境保护项目和生态项目。同时,要加强日常的环境保护和管理。
第三,发挥民间企业和民间资本的力量搞好城市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从现实来看,在城市建设中有些企业是环境的破坏者或者是污染源。对这些企业应该予以适当的引导,发挥他们在保护环境中的积极作用。
第四,要提高全体市民的环境意识,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争取做城市环保的先锋和模范。只有政府、企业和老百姓共同提高环境意识,重视环境建设和生态保护,才能够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文化建设,才能够使城市更好更快地发展。
将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提到战略层面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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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02
与河流有关,就像尼罗河流域、长江流域、黄河流域、印度河流域、恒河流域、两河流域,此外还有气候因素。
第2个回答  2012-07-02
人口的迁移和定居,宜居的生活环境,政府的政策...都影响城市的发展。
未来城市的发展更需要和谐,绿色,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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