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停业半个月期间给员工有没有什么补偿

如题所述

企业停业的,赔偿职工如下:
1、经济补偿费,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以及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对于不满六个月的,应该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企业未安排职工工作,职工未在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基本生活费至少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情形可视为“歇业”:(一)企业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业后六个月内未从事经营活动;(二)企业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至法院首先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其全部或主要财产的促使或执行措施时,企业停止经营活动满一年的;(三)是在法院首先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其全部或主要财产的保全或执行措施时,企业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停业是指被许可人取得行政许可后在有效期内因故暂时性停止生产经营或从事其他行政许可行为。根据引起原因的不同,停业可分为被动停业和主动停业两类。(一)主动停业:是指被许可人主动提出的停业申请,被许可人因故需要暂停零售业务提出停业申请的,应符合的要求:1、申请必须由被许可人本人或其代理人提出;2、申请必须向原发证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3、申请必须在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内提出,且应符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申请期限要求;4、申请的停业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二)被动停业:是指因特定客观事实或被许可人在从事被许可事项期间实施了违法行为,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止经营的决定。通常我们把被许可人取得行政许可后再有效期内因故而暂时性停止生产经营或是从事其他行政许可行为的称之为停业,其主要可分被动停业以及主动停业两大类。反观歇业,则是指被许可人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内因经营能力或是其他原因导致行政许可事项的终止行为称为歇业,一般可分为主动申请歇业以及被动歇业两种。
综上所述:企业停业的,赔偿职工如下:
1、经济补偿费,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以及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对于不满六个月的,应该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企业未安排职工工作,职工未在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基本生活费至少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
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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