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单位已经发了商调函,公务员个人怎样办理调动手续?

如题所述

根据《公务员调任规定

第三章  调任程序

第九条  调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根据工作和队伍建设需要确定调任职位及调任条件;

(二)提出调任人选;

(三)征求调出单位意见;

(四)组织考察;

(五)集体讨论决定;

(六)调任公示;

(七)报批或者备案;

(八)办理调动、任职和公务员登记手续。

扩展资料

根据《公务员调任规定》

第十一条对调任人选应当进行严格考察,依据调任资格条件和调任职位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情况。

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应当写实,评判应当全面、准确、客观,用具体事例反映调任人选的情况。

考察时,应当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调任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听取调任人选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询社会信用记录。

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所在单位应予积极配合,并提供客观、真实反映调任人选现实表现和廉政情况的材料。材料由调任人选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提出结论性意见,必要时,由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签字。

第十二条  根据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调任人员,并按照任前公示制有关规定在调出、调入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第十三条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任的,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或者备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未经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任。

第十四条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确定拟调任人员后,调入机关按照规定的权限办理审批或者备案。

地方省级以下机关调任公务员应当报市(地)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呈报审批、备案的材料应当包括请示、公务员调任审批(备案)表、考察材料、调出单位意见和纪检监察机关提供的廉政情况;按规定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人员,应当对其进行审计,并提供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

调任人员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第十五条  调任人员的级别和有关待遇,根据其调任职务职级,结合本人原任职务、工作经历、文化程度等条件,比照调入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

第十六条  调任人员除由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任命职务的以外,一般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另行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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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1-28

只有原单位复函,同意调出,用人单位组织部门才能发出调档函,正式调档。调档过后,如果发现档案有问题,也有可能影响调动。档案调入后,用人单位组织部门将发出正式调动通知,这时自己需要办理工作调动介绍信、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等,到新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调函应该是个人主动去开的,由原单位人事部门开具。 如果现在的档案是否被原单位放在人才中心设立的集体档案里,要通过原单位的人事部门才能取出和调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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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调任规定》

第十条 根据调任职位的要求,调任人选通过组织推荐方式产生。必要时,可以对调任人选进行考试。

第十一条 对调任人选应当进行严格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内容包括调任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

考察时,应听取调任人选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干部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的意见。所在单位应予积极配合,并提供客观、真实反映调任人选现实表现和廉政情况的材料。

第十二条 根据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调任人员,并按照任前公示制有关规定在调出、调入单位予以公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员调任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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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1-01-26

公务员个人应该呈报审批、备案的材料。具体法律法规如下:

《公务员调任规定》

第十四条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确定拟调任人员后,调入机关按照规定的权限办理审批或者备案。

地方省级以下机关调任公务员应当报市(地)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呈报审批、备案的材料应当包括请示、公务员调任审批(备案)表、考察材料、调出单位意见和纪检监察机关提供的廉政情况;按规定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人员,应当对其进行审计,并提供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

调任人员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扩展资料:

《公务员调任规定》

第九条  调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根据工作和队伍建设需要确定调任职位及调任条件;

(二)提出调任人选;

(三)征求调出单位意见;

(四)组织考察;

(五)集体讨论决定;

(六)调任公示;

(七)报批或者备案;

(八)办理调动、任职和公务员登记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公务局-公务员调任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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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05-28
第一,向要调入的单位写出书面申请,如果个人所调入的单位同意接收,会向调离者所在单位发出调档函。
第二,审档过关后,会发出商调函和一式三份或者一式四份的拟调表。

第三,现单位去盖章(同意调出)。
第四,到现单位的人事主管单位盖章(同意调出),然后消编(给调离者开减编证明,不要丢了),去财政局消工资。

第五,现单位的人事主管单位会开具干部调动介绍信(很重要,不要丢了)。

第六,现单位给调入者开工资介绍信(很重要,不要丢了)。
第七,拿着拟调表,工资介绍信,干部调动介绍信,减编证明去新单位报到就可以。
第4个回答  2021-08-06

一、办事条件及需提交的材料

1、调任请示。

2、拟调任干部的个人档案。

3、公务员调任审批记录表、公务员调任审批表。

4、 拟调任干部的民主推荐材料和考察材料,研究干部(任免)事项的会议记录。

5、调入机关或主管部门党委(党组)会议纪要或纪录复印件。

6、调出单位意见和纪检监察机构提供的廉政情况等。

以上所有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公务员调任审批(备案)表为一式两份,其他材料均为一份。

二、办理流程

1、申请受理。

2、填写公务员调任审批记录表。

3、公务员管理科审查档案和资料。

4、公务员调任审查小组审查资格。

5、办理调任备案手续。

相关法律

根据《公务员调任规定

第九条 调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调任职位及调任条件;

(二)提出调任人选;

(三)征求调出单位意见;

(四)组织考察;

(五)集体讨论决定;

(六)调任公示;

(七)报批或者备案;

(八)办理调动、任职和公务员登记手续。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公务员调任规定

以上内容参考:益阳市人民政府-公务员调任审批备案(科级)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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