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 问什么是优先通行的车辆?

如题所述

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优先通行车辆:一是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二是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三是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四是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五是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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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04
优先通行是车辆、行人在道路上行驶或行走时所具有的优先通行权。它包括车辆或行人在本车道或通道通行和车辆在没有交通信号或交通标志控制的交叉口通行时的优先权。如借道通行的车辆应当让在其本车道行驶的车辆先行;支路车让干路车先行;相对方向同类车相遇,左转弯的车让直行或右转弯的车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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