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法律专业的师傅:我爸是做土建工程的,年前我爸接了一个工程,在开工前就跟工地的木工班组组长签订一份包工包料的木工协议,此协议是我拟的,因为经验和对这个行业的专业不懂的问题,在协议的工程价格一项里我误把建筑面积多少元/平方,写成了图纸展开面积多少元/平方。这意味着我们将多付他整个工程面积的一半的工程款,但是木工班组组长当时跟我爸谈的时候定的是建筑面积(我拟的此份协议是我代替我爸签的我自己的名字,并没有签我爸名字并且此协议我爸没给我授权签字的委托书)。所以价格也是按照建筑面积来定的,现在那个木工班组组长拿着这份协议要求我爸按照原图纸展开面积跟他算工程款。之前支付木工班组组长工程款的时候一直是我负责支付的(我爸出了一份由我代理他支付木工班组工程款的委托书)。
请问师傅:此份协议可以事作无效合同吗?如果可以事作无效合同,走上法庭在证据方面我该准备哪一类的证据来证明呢?
宋聪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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