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题目.如何调增调减.

113万系境外投资ABC三国所得。从A国获得22万投资收益(已知该国税率为45%);从B国获得46万(正常经营收益40万,土地收益6万,该国实行分类所得税制,前者税率20%,后者40%);C国获得45万(租赁所得13万,一般经营12万,高科技产业20万,实行分类分项所得税制,已知税率分别为35%.20%.10%,高科技所得享受免税优惠,有税收饶让)

采用综合抵免法计算
境外所得抵免限额 (22+46+45)*0.25=28.25
已纳税额 22*0.45+40*0.2+6*0.4+13*0.35+12*0.2+20*0.1=29.25
假如该公司国内所得为100 应纳所得税为 (100+113)*0.25-28.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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