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腰椎骨折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如题所述

如果在工作时腰椎骨折事故赔的话那么可以先去进行鉴定,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会支付不同的标准。一般工伤一级是程度最高的话,一般需要向职工支付二十七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如果是二级伤残的话,那么需要支付二十五个月的工资。

一、工作时腰椎骨折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如果在工作时腰椎骨折事故赔的话那么可以先去进行鉴定,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会支付不同的标准。
      需要先申请工伤认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出工伤等级,然后按工伤等级赔偿。赔偿标准:
      1、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个月;
      5、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个月;
      6、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
      7、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8、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9、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10、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上班扭到腰算工伤怎么算工资?
      上班扭到腰算工伤用人单位应该照常发放工资。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4、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在职工工伤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该依照往常照发放工资,同时还需要要向职工支付一定的补偿,工伤职工可享受的工伤待遇有医疗费、护理费等相关费用。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了社会保险的话,那么社保也会赔付一定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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