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辆电瓶车相撞一般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两辆电瓶车相撞一般应当首先及时报警,由警察部门及时处理,并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对当事人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划分,一方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3日内向上级交通警察部门申请复核,逾期不申请复核该责任认定书有效。

      详细信息: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行为作用和过错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过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2、因双方或双方以上当事人的过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及过失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无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过失,属于交通事故的,各方不承担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另一方没有责任。

      (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案件在扣押交通事故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自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道路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司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出现伤亡人员的,车辆驾驶人应当及时救治受伤人员,并及时报告执勤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救治伤员现场有变化的,应当注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道路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和成因无可争议的,可以立即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 不立即撤离现场的,应当及时向执勤交警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仅造成少量财产损失,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撤离现场后协商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发生的行为作用和过错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和事故的发生之间有无因果关系。 认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首先要看行为人的行为与事故的发生和损害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如果没有因果关系,即使行为人的行为是严重违法行为,也不得有事故责任。 当事人无证驾驶,在道路上严格遵守通行规则,在道路上正常行驶,但被后续车辆追尾。
      此时,当事人无证驾驶的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没有因果,无证驾驶的前车当事人没有责任,应当认定后车的全部责任。 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发生中所起的作用是事故发生原因力的大小。 致病力是引起事故的共同原因中,各种原因在损害结果的发生和扩大中发挥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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