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100岁的古代称呼如下:
1、不满周岁——襁褓。
2、2~3岁——孩提。
3、女孩7岁——髫年。
4、男孩8岁——龆年。
5、幼年泛称——总角。
6、10岁以下——黄口。
7、13~15岁——舞勺之年。
8、15~20岁——舞象之年。
9、12岁(女)——金钗之年。
10、13岁(女)——豆蔻年华。
11、15岁(女)——及笄之年。
12、15岁(男)——志学之年。
13、16岁(女)——破瓜年华、碧玉年华,二八年华。
14、20岁(女)——桃李年华。
15、24岁(女)——花信年华。
16、30岁(女)——半老徐娘。
17、20岁(男)——弱冠。
18、30岁(男)——而立之年。
19、40岁(男)——不惑之年、强壮之年。
20、50岁——年逾半百、知非之年、知命之年、艾服之年、大衍之年。
21、60岁——花甲、平头甲子、耳顺之年、杖乡之年,还历之年。
22、70岁——古稀、杖国之年、致事之年、致政之年,从心之年、悬车之年。
23、80~90岁——耄耋之年。
24、90岁——鲐背之年。
25、100岁——期颐,又可称为“人瑞”。
古代常用称谓介绍:
1、直称姓名
自称姓名或名。用于介绍或作传。称所厌恶、所轻视的人。
2、称字
古人幼时命名,成年(男20岁、女15岁)取字,字和名有意义上的联系。字是为了便于他人称谓,对平辈或尊辈称字出于礼貌和尊敬。如称屈平为屈原,司马迁为司马子长,陶渊明为陶元亮,李白为李太白,杜甫为杜子美,韩愈为韩退之等。
3、称号
号又叫别号、表号。名、字与号的根本区别是:前者由父亲或尊长取定,后者由自己取定。号,一般只用于自称,以显示某种志趣或抒发某种情感;对人称号也是一种敬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