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迁户口问题

我是南京鼓楼区户口,现在栖霞去买了一套房子,户主是我的名字,我的户口打算一直留在鼓楼,请问,我的新房子可以把其他人的户口带过来吗?这个人不是南京的,感谢

必须房产证有那个人的名字,才能落那个人的户口,房子还要大于60平。如果是直系亲属投靠的话,你的户口在鼓楼,亲属也只能落在你户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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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08
这个其他人要符合“三投靠”政策。
“三投靠”人员是指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人员。
“三投靠”人员须凭以下手续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夫妻相互投靠的,须凭《结婚证》、投靠方的户籍证明及被投靠方的单位接收证明;
父母投靠子女的,须凭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子女所在单位的接收证明及相关父母、子女之间关系的证明材料;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须凭子女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父母所在单位的接收证明及子女的出生证明材料。
上述三项由派出所内勤民警直接发给《户口准迁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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