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二期)的高效实施,一系列关键措施被精心设计:
文化部和财政部共同负责工程的领导与指导,设立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二期)办公室,设在文化部艺术司,负责日常事务的管理。
艺术委员会由著名专家、学者组成,包括艺术造诣深厚的专业小组,他们参与剧目论证、创作指导等工作,为工程决策提供咨询。
为了资金保障,专项资金被设立,遵循国家财经制度,专款专用,确保工程资金的充足和合理使用。
实施公正公开的遴选机制,对剧目成本进行严格核算与监督,文化、财政和纪律检查部门共同参与,确保程序的透明与公平。
省级文化主管部门被赋予重要职责,包括剧目申报、经费管理、剧目加工指导以及配合重大艺术活动等,共同推进工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