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公示期可以放弃吗

如题所述

最好不要,公示期后提出放弃,那极有可能被判定为“扰乱报名秩序”而受到相应惩罚。
至于具体惩罚什么,以承诺书内容为准。比如,有的地方会将这些算作违约,纳入征信,影响一个人的贷款、今后的职业生涯及他人的评论看法。
公示期后提出放弃,造成招录资源浪费的同时,意味着招录岗位没法递补、岗位空缺,会给报考单位带来负面影响。是会被记录在诚信档案的,今后一段时间考编制,档案审核可能不会通过,因此影响考试,基本上就跟体制内无缘了。比如,在公务员招录考试中,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第五条:报考者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中央一级招录机关或者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因此,如果有更好的工作岗位,想放弃,那也要在公示期结束前,最好在面试之前向有关部门提出放弃,这样用人单位能及时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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