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类属于高度易燃还是极度易燃

如题所述

5.2类属于极度易燃。
第5.2类 有机过氧化物 (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甲乙酮。)
它是含有两价的 - 0 - 0 - 结构可被认为是过氧化氢的衍生物的有机物质,其中一个或两个氢原子被有机原子团取代。有机过氧化物是遇热不稳定的物质,它可发热并自行加速分解。此外,这类物质还可能具有一种或多种下列特性:
易发生爆炸性的分解; 迅速燃烧;对撞击或摩擦敏感;与其他物质起危险反应;损害眼睛。
5类是氧化物,其中以5.2类*为剧烈,遇水易爆,5.2类基本没有船能接,5.1类有相当部分可以接,不过还是要看UN和品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包括民用爆炸物品和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90)中以燃烧爆炸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爆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剂;毒害品、腐蚀品中部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具体品名以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中的《爆炸物品名称》和公安部编制的《化学危险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品名表》中的物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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