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生育险报销标准2022年

如题所述

一、流产、引产报销标准
1.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的,人均限额补贴标准为300元。
2.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引产或流产的,人均限额补贴标准为600元。
二、妊娠及分娩报销标准
1.正常生产的,人均限额补贴标准为2300元。
2.难产及剖宫产的,人均限额补贴标准为3200元。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人均限额补贴增加300元。
三、剖宫产术报销标准
剖宫产术中遇其它手术,如子宫肌瘤、卵巢肿瘤等,人均限额补贴分别增加500元。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办理程序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保险报销申请材料
1.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复印件;
2.《医疗费收据》原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小结》复印件(住院患者提供)、《手术记录单》复印件(门诊患者提供);
5.《参保单位帐号表》、《女职工分娩生育津贴申领表》或《女职工流产、引产生育津贴申领表》;
妊娠分娩的另需提供:
6.《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一孩生育登记单》或《二、多孩生育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
8.《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仅限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并领取此证的参保人员提供)。
流产、引产的另需提供:《计划生育手术证明》或《批准终止中期以上妊娠证明》复印件。
二、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申请材料
1.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5.《参保单位帐号表》、《男职工护理假工资申领表》。
三、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保险报销申请材料
1.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2.男职工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复印件、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医疗费原始收据(复印件或补制凭证等均无效);
4.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手术记录单》或《分娩记录单》、《出院小结》);
5.《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6.《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一孩生育登记单》或《二、多孩生育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
8.《参保单位帐号表》、《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补贴申领表》。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56条第2款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目前,各地区的生育津贴支付期限一般与产假期限相一致,在90-180天之间。各地规定的生育津贴支付标准大体上有四种方式:
(1)按照女职工生育前的工资标准支付。
(2)按照本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3)按照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计发。
(4)按照社会平均工资标准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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