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发工资拖欠工资怎么办

不发工资拖欠工资怎么办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理由一直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也可以到相关的劳动局进行举报要回工资并提出离职,严重的则可以到当地法院进行诉讼并要求赔偿。
法律分析:一、对于工资拖欠不发怎么办

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的,包括辞职后扣押工资不予发放的情况,可去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填表投诉。如果投诉得不到满意结果,可以进一步收集相关证据,去申请劳动仲裁,全面主张更多权利。

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需要以下材料;

1、投诉人身份证;

2、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考勤记录;

7、其他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二、拖欠工资在什么情况下构成犯罪?

1.用人单位的资金在短时间内没有周转回来,需要经过一些时日才可以给职工发工资的,这种情况要通知好职工,让他们不要急躁,耐心等待发工资。

2.但如果用人单位是由于自己的经营不善,想通过拖欠工资的方式来转移最后的资金,最后在职工不知道的情况带着钱逃跑,这种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了。这就是明显的有资金,却故意不发工资的行为,具有恶意拖欠的心理。

3.还有一种是拖欠的工资金额已经达到了五万元,并且一个月内还没与支付的,也是属于犯罪行为了。有些用人单位以为拖欠工资并不会造成什么犯罪行为,但是殊不知只要拖欠的工资达到五万已经被视为犯罪行为了。

1.一般来说,工资都是一个月发一次,所以上个月的工资在经过一个月后还没有发的,就应经属于违法行为了。没有超过一个月,但是也没有发工资的,这种只能是属于拖欠工资的行为。

2.作为职工,用人单位由于资金不能及时回收,导致工资不能按时发放,这些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用人单位觉得经营不下去,就选择把钱私吞逃走的,这种行为就非常不地道了。

劳动者要多注意拖欠工资,如果没有按时支付工资,相关单位必须给出理由。否则劳动者可以去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进行举报,也可以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所以如果公司长期扣押工资不发给员工可以要求让公司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并支付相当于拖欠工资总额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单位拒绝,可以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规定

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公司满足员工要求,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即不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也就是单位员工要求之日分公司是没有法人资格的,有些分公司尽管没有法人资格也可以在其所在地劳动局申请仲裁,有些分公司因为没有法人资格的要到其总公司注册地的劳动局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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