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什么情况下按评估值入帐

对方给了一个固定资产转移单,上面写原值300000元(未使用),我厂有个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值为255000元,这种情况应以哪种为准入帐呢,会计分录如何写呢,望指教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入账价值:
(1)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1.根据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价值出资人作为投资.
借: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
贷:实收资本
2.法定财产进行评估增值
借:实物资产等
贷:资本公积--法定财产评估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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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19
“固定资产转移单”不属于原始票据,不能作为入账凭据,应以评估报告价值入账。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入账价值:
(1)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追问

那分录怎么写呢,是不是借:固定资产255000 贷;资本公积255000

追答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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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06-19
固定资产转移单”不属于原始票据,不能作为入账凭据,应以评估报告价值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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