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北京亿拓小王 的回答错误。作为一个专业机构,希望你不要误导别人。
商标法 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可见该条例并没有提到商标的专用权期限相关信息,我在搜索之后发现了商标法第三十六条有相关的信息。
商标法 第三十六条:法定期限届满,当事人对商标局做出的驳回申请决定、不予注册决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复审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驳回申请决定、不予注册决定或者复审决定生效。 经审查异议不成立而准予注册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步审定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自该商标公告期满之日起至准予注册决定做出前,对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的行为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该使用人的恶意给商标注册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由这里可以看出,在商标通过初审,经过三个月的公告期后,商标取得商标专用权,然后还需要经历商标公告期满至准予注册这一阶段,只有当商标准予注册了,才能够使用R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