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9年入党的,当初党组织关系和党组织材料都放在哈尔滨人事局,在2011年3月我拿着调档函和党组织材料转入哈尔滨华强电力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现在我工作在上海,想把党组织材料转到上海,但是现在原先公司(华强)找不到我的党组织材料,她们也不承认我把党组织材料给她们了。我有的唯一证据就是,在人事局有记录,在2011年3月已经转入华强电力,但是我们公司(华强)说转入的话得有回执单,没有回执单就不承认转入了华强,说回执单当初应该给我了,说我应该拿到哈尔滨人事局的,但是她从来就没给过我。现在没有办法了,想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这问题,但是觉得证据不够,怎么办? 麻烦帮想想办法,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