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为领导背黑锅?

如题所述

领导既然是人不是神,决策就会有失误之时。即使一直正确,群众中也可能出现对立面。这时,也许有些人会站在群众一边,同领导对着干,这可就糟透了。这样做无疑是掉进了晋升道路中难以自拔的陷阱。聪明的做法是,当领导与群众发生矛盾时,你应该大胆地站出来为领导做解释与协调工作,最终还是有益于群众利益的。

但作为领导人,当最需要人支持的时候支持了他,也就自然视作为知己。实际上,上级与下属的关系是十分微妙的,它既可以是领导与部下的关系,也可以是朋友关系。诚然,领导与部下身份不同,是有距离的,但身份不同的人,在心理上却不一定有隔阂。一旦你与上级的关系发展到知己这个层次,较之于同僚,你就获得了很大的心理优势。你也可能因此而得到上级的特别关怀与支持。甚至,你们之间可以无话不谈。至此,是否可以预言,你的晋升之日已经为期不远了。

某公司部门经理方某由于办事不力,受到公司总经理的指责,并扣发了他们部门所有职员的奖金。这样一来,大家很有怨气,认为方经理办事失当,造成的责任却由大家来承担,所以一时间怨气冲天,方经理处境非常困难。

这时秘书小宋站出来对大家说:“其实方经理在受到批评的时候还为大家据理力争,要求总经理只处分他自己而不要扣大家的奖金。”听到这些,大家对方经理的气消了一半儿,小宋接着说,方经理从总经理那里回来很难过,表示下月一定想办法补回奖金,把大家的损失通过别的方法补回来。小宋又对大家讲,其实这次失误除方经理的责任外,我们大家也有责任。请大家体谅方经理的处境,齐心协力,把公司业务搞好。

小宋的调解工作获得了很大的成功。按说这并不是秘书职权之内的事,但小宋的做法却使方经理如释重负,心情豁然开朗。接着方经理又推出了自己的方案,进一步激发了大家的热情,很快纠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小宋在这个过程中的作用是不小的,方经理当然另眼相看,善于为领导排忧解难,对于升迁竞争的确是有利的。

在关键时刻,在你的上级最需要的时刻,你能够及时而勇敢地、得体而巧妙地站出来,为他解除尴尬、窘迫的局面,这往往会取得出人意料的效果:你会突然发现,原来比较一般的关系更加密切了;原来只是工作上的关系,增加了感情上的色彩;原来对你的评价一般,而现在一下子发现了你更多的优点,你原来的缺点也似乎得到了“重新解释”。甚至你会发现,你的晋升之日已经指日可待了。

在某日用品公司广告部供职的张小姐,直接管理她的是广告部主任。主任虽然接近五十岁,却是一个非常有活力的人,经常和年轻属下打成一片。

张小姐佩服主任的原因是,公司领导层在广告方面的“主旋律”趋向于保守,而主任却一直顶着压力坚持锐意进取,前不久,公司开始新的一轮广告战,广告的载体以公共汽车车身为主,图案是公司聘请的某香港歌星拍摄的。可是,当部分广告样印上公共汽车车身后,歌星的头部刚好在车窗位置。当车窗开启后,歌星的人和身子就被分隔了,远远看去非常难看。公司董事长对这次广告非常不满意,当着广告部员工的面狠狠地批评了主任。

在同事们都在一边旁观时,张小姐挺身而出,主动承认广告策划是主任的意思,但是图案的大小和排列是因为自己的疏忽。当她承诺会在最快的时间内交出新的广告案时,董事长便没有继续斥责主任。刚才还灰头土脸的主任挽回了一点颜面,对张小姐也是一脸感激。

后来,主任获得了升迁的机会,登上公司经理的位置。主任离开后,当即提拔张小姐坐上了广告部主任的位置。

在上司最需要的时刻,挺身而出做他的“挡箭牌”,为他化解尴尬、窘迫的局面,会让他从内心接纳你,并心存感激。

在日常生活中,尤其是在工作交往中,很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某件事情明明是上一级领导耽误了或处理不当,可在追究责任时,上面却指责自己没有及时汇报,或汇报不准确。

例如,秘书科的小李在接到一家客户的生意电传之后,立即向经理作了汇报。可就在汇报的时候,经理正在与另一位客人说话,听了小李的汇报后,他只是点点头,说了声:“我知道了。”便继续与客人会谈。

两天以后,经理一个电话把小李叫到了办公室,怒气冲冲地质问小李为什么不把那家客户打来的生意电传告诉他,以至于耽误了一大笔交易。莫名其妙的小李本想向经理申辩两句,表示自己已经向他作了及时的汇报,只是当时他在谈话而忘了。可经理连珠炮式的指责简直使她没有插话的机会,而站在一旁的经理办公室主任老赵也一个劲地向小李使眼色,暗示她不要申辩。这更是弄得小李糊涂不解。

经理发完火后,便立即叫小李走了。一块出来的老赵告诉小李,如果你当时与经理申辩,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听了老赵的话,小李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弄不清其中的奥秘。事情过了很久,小李才逐渐明白了个中的三昧。

原来,这位经理也知道小李已经向他汇报过了,也的确是他自己由于当时谈话过于兴奋而忘记了此事。但是,他可不能因此而在公司里丢脸,让别人知道他渎职,耽误了公司的生意,他必须找一个替罪羊,以此而为自己开脱。所以,经理的发怒与其说是针对小李,还不如说是给全公司听的。但是,如果小李不明事理,反而据理力争,这样,不仅不会得到经理的承认,而且很可能因此而被解雇。

那么是不是在上司错怪了自己之后,都不要去申辩呢?切不可简单下这样的结论。如果我们仔细分析上述例子,便可发现,经理之所以如此责怪小李,小李之所以不能申辩,是因为事关经理自己本身。假如事情不是这样,那就另当别论了。

在这里还应该特别注意的是,在一些小事情上,特别是没有太大干系的事情上,给领导错怪了,便大可不必去申辩。因为,上司总是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希望不出大乱子,希望大家都听他的。如果你为了一点小事便不厌其烦地为自己申辩,以至于给上司造成种种过多的麻烦,那尽管你的申辩是正确的、有力的,其客观效果也并不好,反而会使上司讨厌你,认为你心胸狭窄,斤斤计较。

所以说,适当地“糊涂”是医治这种情绪病的良方。对人对事,只要不是原则问题,就大可“糊涂”待之。“糊涂”者,指不必事事计较谁是谁非;不去时时考虑个人得失;不去每每分析谁占了我便宜;不去常常思量自己有没有吃亏。

如果你觉得有必要予以申辩,使用的语言和态度如何是十分重要的。对此,除了考虑到当时上司的心情以及上司的性格特点与工作方式以外,非常重要的是,你切不可表现出一种蒙受冤枉的委屈状,而应该表现出一种非常豁达的态度,首先肯定对方也许是无意中错怪了自己,这样,便给对方一个很好的台阶,以便于改变自己的观点。另外一点是,在申辩过程中,最好是多用事实讲话,用事实证明自己没错,而不要直接地用语言表示自己没有责任。最好是避免在语言中出现:“不是我的错”、“我没有责任”之类的话,以免直接地刺激对方,使对方产生强烈的抵触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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