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恋的定义 (科学)

早恋的定义

早恋综合症

早恋的产生

早恋的预防
答那个也行~

早恋,也有叫做青春期恋爱,指的是未成年男女建立恋爱关系或对异性感兴趣、痴情或暗恋。狭义定义:早恋,顾名思义,就是过早的恋爱。广义定义:一般人认为早恋会带来很多问题,如影响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学业成绩等,尤其对女孩更为明显突出,但一般不会有太严重的影响。早恋常常以失败告终,很少出现早恋能够终身厮守的;亦有人认为早恋是青少年对男女关系的探索和学习,为将来的恋爱与婚姻作准备,不宜过份禁制或压抑。

生活不能自立,而又比法定结婚年龄小许多的青少年过早恋爱的行为。这是一个尚有争议的概念。中国大多数教育工作者认为,中小学生中出现恋爱是不符合其年龄特征的过早行为,应该加以制止。


早恋行为的特点可概括为:朦胧性、单纯性、差异性和不稳定性4个方面。由于青少年常常盲目地模仿成人的恋爱,而不能分清友谊与爱情的本质区别,所以,大多数中学生认为“早恋无害”,只是寄托一种感情,不以结婚为目的。近年来国外大量发生的婚前性行为、少女怀孕和少女妈妈的现象,是提出早恋问题的根本原因。早恋产生的根源,主要与社会传闻和大众传媒对性自由倾向的宣扬造成的误导,家庭和学校缺乏正确的性教育,以及青春期提前等有关。性生理的发育引起性意识的觉醒,青少年对性的神秘感,激起探索和尝试的愿望;家长和教师对早恋问题的过敏和一味制止,又会加强他们的逆反心理;在当前信息发达的时代,中学生从各种大众传播媒介接受了大量与性有关的信息,视野急剧扩大,使朦胧的性意识变为自觉的追求。



青少年的早恋一般经过以下几个阶段:①确定目标。开始关注某一个异性,默默地思念,这一阶段可有眉目传情、暗送秋波的表示。有些中学生的早恋只停滞在这个阶段,成为“单相思”,不敢与自己喜欢的异性交往,也会形成情绪障碍,影响正常生活和学习。②有所行动。中学生异性之间写情书、递纸条、赠小礼物等,即是对某一异性有好感的表示。同时可有约会行为,如一起逛公园、看电影、外出旅游等。③频繁约会。逐步进入一对一的比较稳定的约会,可能公开化,似乎已经确定了“恋爱”关系。④发生性关系。虽属少数,但近年来有增加的趋势,尤其是在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中。因认为自己即将走上社会,已经成人,发生婚前性行为也比普通中学相对多一些。但是,因为现在教育者在性观念和教育方法上不够统一,对早恋的界定常有扩大化的趋势,青春期健康的异性交往也常常被扣上早恋的帽子,所以也带来教育上的困难。例如,中学生自发的小组和集体活动。是青春期集群性的表现;异性之间的互相帮助和关心,偶然的单独活动;还有同龄人之间的友谊,青梅竹马的好友,等等,都不一定是早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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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10-28
早恋其实没有明确的定义,它是普通人认定的一种现象。一般来说,我们讲的早恋就是指根据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发育年龄和实际状况,早于一般年龄的恋爱就称之为早恋。这里的“早恋”概念具有社会特定性,和社会标准有关,并不是一个绝对的概念。我认为,所谓的“早恋”不过是社会标准不一样而产生的结果。比如,一个职高生毕业后踏入社会工作了,可以自食其力,独立谋生了,这时候他谈恋爱我们就觉得很正常。但如果是一个同年龄在高中准备考大学的孩子,他也谈起了恋爱,我们就会觉得十分不正常或不应该,社会力量会从中加以阻止。

  “哪个少女不怀春,哪个少男不钟情”,人本来是有感情的动物,到了一定的年龄要谈恋爱是很正常的事,更何况现在的社会环境和我们几十年前的不太一样,现在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年龄都比从前要大大提前。像我们年轻时候是什么也不知道的。这些变化总的来看都是社会进步和文明的进一步表现。

  我个人不看好专门为预防早恋而开设的男女分班和女子学校,我认为这种方法既不会有多大效果更不值得推广,这是一种社会的倒退,而不是进步。再从青少年本身的特点来看,这个年龄的孩子大多很叛逆,学校、家长越要我这样我就越要那样。而且把男女生分开更增加了异性间的神秘感,也就增加了男女生之间的好奇心。从心理健康来说,长期的这种隔离对人的心理健康会造成不好的影响。在我几十年的工作中遇到的许多婚姻不幸在性方面压抑的成年人,大多是因为在青少年期间的性压抑。所以,无论基于那一点考虑,我都不会赞同这种男女隔离的教育方式。

  因为普遍认为男生和女生间没有纯洁的友谊,学校和家长为了防止早恋可谓是用心良苦,像为预防早恋而专门男女分班或女子学校,更有学校在宿舍楼安装摄像头来防止早恋,作父母的也不容易,出现了以女生家长为主的陪读父母等。在早恋问题上,学校和家长究竟应该怎么做?我认为男生和女生间有纯洁的友谊。像成年人在工作中都会有关系密切的异性同事,青少年为什么就不能有男女同学间的正常友谊呢?

  在对待青少年的早恋问题上,其实很多时候学校和家长大可不必大惊小怪,来不来就给戴上“早恋”的帽子,我遇到的很多早恋的案例都是因为学校和家长的怀疑而弄假成真的。对异性间的交往太过敏感,这是学校和家长的通病,当然这和我们那代人的经历有关系。作为学校和家长,如果有早恋倾向的最好以提醒、交流、建议的方式告诉孩子,而不要以命令、惩罚等手段来解决问题。学校和家长主要是“疏导”而不是“堵”,我主张鼓励男女生的正常交往。像我自己的孩子,我从小到大都鼓励他与女生正常交往。孩子现在已读大一了,也经常带些同学到家里来玩,男的女的都有,有时玩得饿了大家还一起动手做饭吃。我认为很正常,孩子们也玩得高兴。

  一般的青少年正常交往不应该归入“早恋”的范畴。所谓的“早恋”就是恋爱的年龄早于一般人。像“来往过密”,有可能是在早恋,也有可能就是一般的异性交往,这是应该区别对待的。

  许多老师一看到男同学和女同学走在一起,就担心是不是“早恋”?就想方设法阻止他们的交往,这是没有必要的。进入青春期的孩子受到异性之间“磁场”效应的影响,必然表现出喜欢和异性交往的倾向。也正是从那时候开始,他们开始学习怎样和异性打交道,为将来走入社会、开始真正的恋爱做准备。老师、家长不要随随便便就给孩子扣上“早恋”的帽子,因为这段经历将是他们“社会化”过程中很重要一部分。我有一个观点,他们不是“早恋”,而是“早练”,早早地练习,免得将来不懂得怎样和异性正常交往。

在青少年性教育的问题上,老师、家长要做的事情有两个:“传道”与“减压”。所谓“传道”,就是针对不同年龄段孩子的不同性疑问,给予他们相应的性知识、性伦理和性安全教育:所谓“减压”,就是要有意识地给孩子一些释放“性压力”的机会,为孩子营造一个宽松和谐的异性交往空间。对于前者,很多老师、家长已经认同。但对于后者,大部分老师、家长都还没有意识到。

  现在老师和家长的观念要更新,孩子和异性接触就被认为在“搞对象”是不对的。孩子对异性交往的渴望,不能光靠堵,目前孩子获得性信息的渠道很多,对学生来讲,取得合法的婚姻至少还要十余年,在这段时间里,老师、家长除了从正面增强孩子的思想免疫力外,也应该有意识地给孩子创造一些接触异性的机会。

  老师、家长应首先有一种端正的态度,改变传统的以性为丑恶、以性为神秘的观念,力求将真实的科学的信息告诉孩子。同时,性教育是一种全面的教育,它不仅是性知识,还应包括性伦理和性安全教育。这其中,自然就涵容了青少年的自尊、自爱、爱人、责任感、自制力等人格教育。

  如今的孩子,十来岁就发育成熟了。这一半要归功于人们物质生活的改善,一半要归功于通俗文化的熏陶。如果再以老眼光来看待孩子的早恋问题,必然会生出许多枝节。在我看来,早恋概念本身就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对有些早熟的孩子来说,感情丰富,关注男女之事,属于正常情况。老师和家长过分的干预反而会促使孩子偷尝禁果。在中国的古典文学名著中,禁闭在闺房中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千金小姐,一旦走出闺房,必然会春情萌动,惹出乱子,倒是那些整日嘻嘻哈哈的丫环侍女不会轻易动心。所以,对男女之间的正常交往,家庭和社会应该提供足够的空间,要让他们在正常的环境中学会与异性相处。

  在西方的儿童教育中,非常看重试错教育。试错的过程,其实就是锻炼儿童独立生活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儿童的人格得到了尊重,他们会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体验到尊重他人人格的重要性。因此,必要的错误对儿童的成长是有利的。在中国,儿童成长的过程是不允许发生错误的过程,学校和家长像两条拐杖,随时守候在儿童的身边,害怕儿童跌倒,而这样做的结果是,增加了儿童的逆反心理,助长了他们的个人中心主义,所以,稍有机会,他们就会作出反叛的举动。在对待所谓的早恋问题上,不应该采取围追堵截的办法,而应该以平和的心态认真对待,并以平等的方式将大人的经验传授给他们。早恋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学校和家长将早恋视为洪水猛兽,以非常严厉地措施对待早恋的儿童。

  对于大多数中国人来说,在经过漫长的痛苦历程后,希望自己的孩子一切顺利。但是,人生就是一个不断尝试的过程。如果不允许孩子亲身体验成长的快乐与痛苦,他们就不可能有圆满的人生。因此,允许孩子在感情上尝试,是塑造孩子完美人生的必要条件。在孩子勇敢尝试的过程中,应该培养他们的责任感和正确的价值观,应该让他们勇敢地独自面对人生的磨难。现在的一些早恋现象,无非是男女儿童之间基于好奇而相互吸引的举动。对这种现象,如果老师和家长过多介入,反而会促使他们进一步发展彼此的关系。一些所谓的私奔无非是学生暂时逃避学校和家长惩罚的手段罢了。如果家长和学校对待儿童之间的亲昵举动能够采取尊重和宽容的态度,反而有助于问题的解决。

  总之,在早恋问题上,我们应该有以下共识:

  第一,所谓的早恋,其实并不早。儿童的生理年龄和心理年龄决定了他们对男女关系有一定的认知能力。现在的关键问题是应该培养他们的责任能力,让他们能够独自面对人生的尴尬与挫折。

  第二,在处理男女儿童恋爱问题时,应该学会换位思考,应该以平等的朋友身份,将自己的人生经验传授给他们,供他们参考。不能以己之心度人之腹,更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他们。尊重儿童的人格是解决意见分歧的基础和前提条件。

  第三,学校、家庭和社会应该建立一个适合儿童生长的健康环境,杜绝不良的诱导因素存在。父母更应该以身作则,为孩子营造一个宽松、舒适、健康的小环境,让孩子在日常生活中学会尊重别人,理解别人。

  在中国的教育体系中,有太多似是而非的内容。当我们注重应试教育的时候,过分强调现成知识的教育而忽视了儿童的创新教育;可是当我们强调素质教育的时候,却又忽视了人生经验教育,过分地强调竞争性的创新教育。其实,人类的进步过程就是一个不断交往的过程,也是每个人的人生经验不断积累的过程。早期的人生经验依靠壁炉边的奶奶传授,而在生活节奏日益加快的今天,这一重担落到了学校和父母的身上。素质教育更多地是人生经验教育,是将一个个懵懂无知的儿童培养成为一个个现代公民。从这个意义上说,素质教育就是公民教育。作为学校和家长,不能一边进行公民教育,塑造儿童的独立人格,一边忽视他们的独立人格,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他们,干涉男女儿童的正常交往。处理早恋问题首先要对家长和老师进行公民教育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5-10

早恋,按字面意思来理解,就是过早的恋爱。严格来说,是男女双方都向对方告白,才能称之为恋爱。
如果没有过告白行为,就不能称之为恋爱,不能称之为恋爱就更不能称之为早恋。只有作了告白行为(情书,直接告白等)才能算作恋爱,算作恋爱之后,才能根据受教育阶段判断是否早恋。
一般认为在大学阶段以前的恋爱都属于所谓“早恋”。 早恋并不是一个正式和专业的词语,只在中国内地被广泛使用。实际上也并没有正式的标准来界定是否早恋。将青少年由于正常生理和心理发展造成的对异性的爱慕归为“早恋”,显然不科学。
一般认为青少年恋爱会带来很多问题,如影响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学业成绩等,尤其对女孩更为明显突出,但一般不会有太严重的影响。早恋常常以失败告终,很少出现早恋能够终身厮守的;亦有人认为早恋是青少年对男女关系的探索和学习,为将来的恋爱与婚姻作准备,不宜过份禁制或压抑。 青春期恋爱指发生在青春期的恋爱行为,或者是对异性的爱慕。而在中国,思想传统的长辈们与应试教育界一般认为早于18周岁的恋爱应算作“早恋”并极力反对这种恋爱行为。这种做法在多种层面上都是错误的。
袁枚的《子不语》记一故事:
五台山某禅师,收一沙弥,年甫三岁。五台山最高,师徒在山顶修行,从不一下山。后十余年,神师同弟子下山。沙弥见牛马鸡犬,皆不识也。师因指而告之曰:“此牛也,可以耕田。此马也,可以骑。此鸡犬也,可以报晓、可以守门。”沙弥唯唯。少顷,一少年女子走过,沙弥惊问:“此又何物?”师虑其动心,正色告知曰:“此名老虎,人近之者,必遭咬死,尸骨无存。”沙弥唯唯。晚间上山,师问:“汝今日在山下所见之物,可有心上思想他的否?’曰:‘一切物都不想,只想那吃人的老虎,心上总觉舍他不得。”
这个故事说明了一个情窦初开的青少年对异性的思慕。
在科学界,青少年由于正常生理和心理发展造成的对异性的爱慕则被归为的广义“早恋”一说,是违背科学的。

第3个回答  2021-03-31

早恋在表面上理解为“恋爱过早”,深入理解为“青春期之前建立恋爱关系”。“早恋”一词一般带有长辈一方的反对性感情色彩,并且世界范围内只在中国广泛使用。早恋泛指过早地谈恋爱。

青少年对于早恋发展的结局并不明确,早恋的青少年仅仅是渴望与恋人单独接触,而对未来家庭的组建、处理恋爱和学业之间关系、区别友谊和爱情等问题都缺乏明确的认识。

早恋的青少年其内心充满了矛盾,既想和其喜欢的恋人接触,又害怕被父母发现。可以说早恋的过程中愉快和痛苦是并存的。对于暗恋的早恋者而言,这种矛盾性还表现在是否向爱慕者宣示爱意的矛盾。

第4个回答  2019-06-19
我们学校对早恋的定义是:可能男生是早上起来睡蒙了吧?不管多晚,非要走到女寝楼下去等,然后和女孩子一起去食堂共进早餐,可能他们是嫌两人撑伞太麻烦了吧?不管是晴天还是雨天,总是要挤进130里,可能女生是觉得充饭卡太麻烦了吧?每次去食堂用餐的时候都和男孩子一起走,不用刷饭卡,真方便,可能下晚自习的时候,女孩子是怕黑吧!无论在不在一个班?总要一起走,同学们都往下走,他们偏往上走往没有人的地方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