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凌迟一共有多少刀

如题所述

8刀。

凌迟,即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凌迟用于死刑名称,则是指处死人时将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是一种肢解的惩罚,即包含身体四肢的切割、分离。

清朝末年1905年法国士兵拍摄的照片,显示为真正的“八刀刑”处决。

八刀刑,刽子手利用一篓编上号码的锋利刀具:第一刀,切胸口(一律从左侧开始,下列其他部位亦然);第二刀,切二头肌;第三刀,大腿;第四刀和第五刀,切手臂至肘部;第六刀和第七刀,切小腿至膝盖;第八刀,枭首。

肢解后的尸体残骸放入篓子里,头颅则公开示众,期限不定,这是清朝末年的做法。

扩展资料:

历史上被凌迟处死的人:

1、袁崇焕

袁崇焕(1584年—1630年),字元素,籍贯广东东莞石碣,通籍广西梧州(籍贯争议  )。明朝末年蓟辽督师。

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中进士,后通过自荐的方式在辽东边关任职,得到孙承宗的器重镇守宁远。在抗击清军(后金)的战争中先后取得宁远大捷、宁锦大捷,但因为不得魏忠贤欢心辞官回乡。

明思宗朱由检即位后袁崇焕得以重新启用,于崇祯二年(1629年)击退皇太极。

解京师之围后,魏忠贤余党以“擅杀岛帅(毛文龙)”、“与清廷议和”、“市米资敌”等罪名弹劾袁崇焕,皇太极又趁机实施反间计,袁崇焕最终被朱由检认为与后金有密约而遭凌迟处死。

2、耿精忠

耿精忠(1644年—1682年),辽东盖州卫人(今营口盖州),清朝靖南王,康熙十二年(1673年),清廷下诏撤“三藩”,耿精忠反,自称总统兵马大将军,蓄发恢复衣冠。

与吴三桂合兵入江西,被清军镇压,遂降,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正月,三藩之乱彻底平息,康熙帝即诏将耿精忠凌迟处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凌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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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02

凌迟一般有8刀。

凌迟可以说是世界上最残忍的死刑方式,历代行刑方法也有区别,一般是切八刀,第一刀,先切胸口(一律从左侧开始,下列其他部位亦然);第二刀,切二头肌;第三刀,大腿;第四刀和第五刀,切手臂至肘部;第六刀和第七刀,切小腿至膝盖;第八刀,枭首。

19世纪末,法国公使马蒂尼翁博士在华亲眼目睹中国凌迟刑,写道:“按照习惯,首先是剜除双乳及胸部的肌肉,然后是双臂外侧和臂部前侧的肌肉,然后依次剔除身体其余部分的肌肉。血淋淋的肌肉堆在专门用于此刑的柳条篮里。几个小时以后犯人死去时,他已经关节离断。”

20世纪初,亨利·诺曼,德国犯罪学家罗伯特·亨德尔(1926年)都目击并描述过中国凌迟行刑的场面。

扩展资料:

凌迟在秦汉左右就已经出现,但国家法典不允许,算是私刑。

凌迟刑始于五代,法定于辽。宋仁宗时开始使用凌迟刑,宋神宗熙宁以后成为常刑。至南宋,在《庆元条法事类》中凌迟正式成为法定死刑的一种。

在明朝以及明以前,这种刑法主要用于处罚那些十恶不赦的犯罪,如谋反、大逆等。到了清朝乾隆时期,如果打骂父母或公婆、儿子杀父亲、妻子杀丈夫,也是触犯伦理道德的重罪,要处凌迟刑。

但后来为了镇压农民反抗,对于不按时交纳赋税的也要处以凌迟刑,这在清朝中前期尤为突出。至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清朝在修订《大清现行律例》时,正式取消了凌迟刑。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古今中外酷刑面面观 登峰造极的残忍还属凌迟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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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12-06
中国古代各种残酷的刑罚中,最惨无人道的莫过于凌迟。凌迟,原来写作陵迟,本意指山丘的缓延的斜坡
。即是说以很慢的速度把人处死。而要体现这种「慢」的意图,就是一刀一刀地割人身上的肉,直到差不
多把肉割尽,才剖腹断首,使犯人毙命。所以,凌迟也叫脔剖、剐、寸磔等,俗语谓「千刀万剐」。
明代执行凌迟时零割的刀数远远超过前代(120刀)。明世有两次著名的凌迟处死案例,刀数有明确的记载
,一是正德年间的宦官刘瑾,一是崇祯时进士郑鄤。邓之诚《骨董续记》卷二「寸磔」条云:「世俗言明
代寸磔之刑,刘瑾四千二百刀,郑鄤三千六百刀。李慈铭日记亦言之。」这里记刘瑾被剐刀数可能是误传
,实际上瑾被剐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民间妇女骂人时常说「你这个挨千刀的」,看来古代凌迟时将人割千
刀以上并非虚词。
先说刘瑾。正德五年(1510),刘瑾以谋反罪被判死刑,圣旨特批,将他「凌迟三日」,然后还要锉尸枭
首。执行情景,当时参与监刑的张文麟有详细的记述:
「是日,予同年陕西司主事胡远该监斩,错愕,告于尚书刘先生(璟)曰:『我如何当得?』刘回言:『我
叫本科帮你。』予因应之。过官寓早饭,即呼本吏随该司掌印正郎至西角头,刘瑾已开刀矣。凌迟刀数,
例该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头一日例该先剐三百五十七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左右
起。初动刀,则有血流寸许,再动刀则无血矣。人言犯人受惊,血俱入小腹小腿肚,剐毕开膛,则血从此
出,想应是矣。至晚,押瑾顺天府宛平县寄监,释缚,瑾尚食粥两碗。反贼乃如此。次日押至东角头。先
日,瑾就刑,颇言内事,以麻核桃塞口,数十刀,气绝。时方日升,在彼与同监斩御史具本奏奉圣旨,刘
瑾凌迟数足,锉尸,免枭首。受害之家,争取其肉以祭死者。锉尸,当胸一大斧,胸去数丈。逆贼之报亦
惨矣。
郑鄤受此酷刑却使人惋惜。郑鄤,天启二年(1622)进士及第。崇祯初年,由于党派之争,郑鄤被卷进去
,他被人告发说犯有「杖母」和「奸妹」两项大逆不道的罪款,最后崇祯皇帝朱由检亲自批示,予以凌迟
处死。圣旨下达当日执行,有司官员立即下令传齐有关人役,押解犯人前往西巿(北京皇城西侧甘石桥下
四牌楼,后世简称西四牌楼,即今北京西四),处决死囚常在这里进行。按惯例,斩首在西牌楼下,凌迟
在东牌楼下。故,当天早晨就有人在东牌楼旁搭起棚子,供监斩官等人就坐,棚前竖起一根上边分叉的粗
木杆。不一会,行刑的刽子手们也提前来到,每人带一只小筐,筐里放着利刃。刽子手们,取出利刃,放
在砂石上磨得非常锋利。辰、巳时分,监刑官带校尉、人役等押着郑鄤来到刑常郑鄤停放在南牌楼下坐
在一只大箩筐里,没有戴头巾也没穿鞋袜,正向一名书童嘱咐家中后事。围观的群众把周围的道路、空场
堵得水泄不通,附近的房顶上都爬满了人。有位吏役说,西城察院的官长仍未到,须稍停片刻,正说着,
那位官长由随从前呼后拥向这边来了。就位后,他高声宣读皇帝圣旨,由于人声嘈杂,念些什么,人们听
不清,只听最后的一句是:「照律应剐三千六百刀」。只听得三声炮响后开始行刑。人群骚动,由于近处
的人围得密不透风,稍远一些就看不见行刑的场面。过了好大一会儿,只见那粗木杆上垂下一条绳子,绳
子的另一端吊起鲜血淋漓的肺和肝,吊到木杆最高处。这说明犯人的肉已被割尽,开始剖腹取五脏了。又
过了一会儿,木杆上的绳子放下来,卸下肝肺,又吊起一颗人头,这说明郑鄤已被砍下脑袋,悬挂示众。
按着,又把郑鄤的躯体也挂起来,使它的胸贴着木杆,背朝众人,只见他背上的肌肉被割成一条一缕,却
没有割掉,就像刺猬似的。这时,凌迟之刑宣告结束,两名校尉手舞红旗,骑着快马向东飞驰,把剐的刀
数向皇帝报告。后来,刽子手把尸体取下,把肉一条条地出售,据说人们买这人肉是做为配制疮疖药的原
料。
凌迟之刑一直延续到清末。戊戌变法后,清廷受内外各种压力的冲击,不得不顺应潮流对传统的弊政作些
改革。光绪三十一年(1905)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奏请删除凌迟等重刑,清廷准奏,下令将凌迟和枭首、
戮尸等法「永远删除,俱改斩决」。从此,凌迟这种非人的酷刑才从法典中消失,被斩首代替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05-12
“凌迟”时搭起一座棚子,棚前竖起一根上有分叉的粗木杆,刽子手手持磨得锋快的铁钩、利刃,三声炮响后便开始,规例是3357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剐得肌肉如大指甲片,一条一缕,密麻丛集,犹如刺猬。初动刀时,血流寸许,再动刀则无血了。主要是因受刑者受惊,血俱入小腹、小腿肚,剐毕开膛,血都从这里流出去了。“凌迟”后将受刑者五脏、躯体、头都吊在杆上示众,监刑官舞红旗,策快马,飞驰宫中,向皇帝报告刀数……
第4个回答  2013-12-06
3600刀~~~第3601刀人必须死 如果在3600刀内人死了的话 行刑者就得被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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