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查分为4个阶段,其重要工作内容是:
1、普查准备阶段:
组建各级普查机构,落实经费和物资保障,制定普查实施方案,进行普查试点,开展普查宣传,选聘与培训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划分普查区域,绘制普查地图,编制单位核查底册,做好数据处理环境准备,完成PDA软件、普查区图和单位核查底册的加载等工作。
2、普查登记与数据审核验收阶:
普查员使用PDA采集普查数据,对普查单位进行GPS定位、底册信息核查和相关证照拍照,通过网络将普查数据报送到指定服务器,普查机构对普查表数据按专业进行审核、检查和验收。
3、普查数据汇总和质量抽查阶段:
汇总生成分地区、分行业等分组普查数据,组织开展事后质量抽查和数据质量评估,对主要指标和分地区、分行业数据进行比较分析,评估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等。
4、数据发布与资料开发阶段:
发布普查公报,编印普查 资料,开展普查专题分析研究,全面更新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进行业务技术总结等。
扩展资料
普查原则:
1、必须统一规定调查资料所属的标准时点。
2、正确确定调查期限、选择登记时间。为了提高资料的准确性,一般应选择在调查对象变动较小和登记、填报较为方便的时间,并尽可能在各普查地区同时进行,力求最短时间完成;
3、规定统一的调查项目和计量单位。同种普查,各次基本项目应力求—致,以便历次普查资料的汇总和对比;
4、普查尽可能按一定周期进行,以便于研究现象的发展趋势及其规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