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第三联发票联丢失怎么办?

如题所述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如果记账联丢失,联系开票单位,要对方把存根联复印,写证明材料,到对方税务局盖税务局的章和开票单位的发票章,然后就ok了!    

    这种情形没有必要作废,而且即使作废一样不符合发票管理固定,还浪费一张专用发票。上述两个文件可以找来看看就明白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01-09
求交流 抵扣联还在 发票联不见了 亲亲怎么弄的?
第2个回答  2013-09-14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办理须知

(一)、申请
纳税人丢失已抄报税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持以下资料到相关办税服务厅综合受理窗口直接办理:
1、书面申请报告(写明丢失原因);
2、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一式四联,见附表4)。
(二)、办理
1、受理窗口审核有关资料是否齐全、准确;
2、符合要求的,将受理信息输入CTAIS系统;
3、在金税防伪税控报税子系统中查询该丢失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已抄报税。符合规定的,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上签字盖章,并将第二联、第三联返还纳税人。

三、购买方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到当地税务局在认证有效期内认证抵扣。

注:以上仅供参考!是个基本流程,具体的准确的操作,可咨询当地主管税务部门,总之,也不要着急,办法是有的,也不会太麻烦的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纳税人丢失防伪发票,认证过的,可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2.未认证的,购货单位应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到
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可凭该发票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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