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升高中要转学怎么办理

如题所述

初中转学手续如下:

1、学生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2、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单;

3、监护人持转学联系单和相关材料到本区教育局联系;

4、区教育局核准后安排接收学校,接收学校在转学联系单上加盖学校公章;

5、监护人持盖有接收学校公章的转学联系单,到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办理转学手续。

新学校的接收证明,原学校的转学证明,区教体局签字盖章证明有转出和接收插班生的学校在新学期开学一周内,将本校学生流动情况录入《学籍管理系统》。 新学校的接收证明,原学校的转学证明,区教体局签字盖章证明。

扩展资料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3.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应予退学的;

1、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2、学生转学,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必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转学

百度百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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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3-05
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如果是初中生或者高中生转学办事流程如下。
1、本区内转学   
由学生或家长持变动后的居住证明(房本和户口本)联系接收学校,然后到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证明,交至接收学校。由接收学校到教委统一办理注册手续。   
2、转往外省市或外区县   
由学生或家长持户口本和相关证明到原就读学校办理转出手续,转出学校在转学联系表(一式两份)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持此转学联系表和相关证明联系接收学校,接收学校同意后加盖公章;持转学联系表和户口本到教委办理转学手续。   
3、外省市或外区县转入
由学生或家长持变动后的居住证明(房本和户口本)及学生所属区县学籍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转学联系表(一式两份)联系接收学校,接收学校同意后,在转学联系表上加盖公章后,持此表和上述相关证明到教委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办理转学手续原则上在寒、暑假期间或前后两周内办理,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追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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