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联合保险学平险

如题所述

我国的保险法明文规定: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也就是说,从法律和市场机制的安排上,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是有“娘家人”的。只是这个“娘家人”我们现在还远远没有用好。
由于发展时间短(2000年第一家正式公司成立)、保险公司“先天”一家独大的国情、概念普及度低,以及规模实力相对较小等原因,我国的保险经纪业较国外确实还有相当程度的差距。而在面对消费者时,发展程度较高的保险经纪服务,也主要集中在少数的几个行业。
其中最为突出的体现,是在教育行业风险管理中。
如同前文提到的,保险经纪成功维护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权益的案例,在国外已经不是新闻了,但在国内,相关的案例还真不好找。而找到最多的,就是集中在保险经纪公司如何在教育行业中,为学生、家长、教职人员,乃至整个学校机构维护保险项目中合法权益的事件。
有这样一件普通的案例。某小学学生在河边玩耍时被狗咬伤,随后,家长带其赴医院诊疗,花费医药费2900余元。该学生此前已经投保了“学平险”,而在理赔过程中,承保的保险公司却认为只应一次性给付200元疫苗注射费用,其余费用不纳入学生综合保障保险理赔。
怎么办?能猜到很多人的想法,大概就是算了吧,我又不懂条款,申诉起来又麻烦,而且“学平险”本身保费就低,能拿到赔偿不错了……
不行,这样可就没有“315”精神了。也幸好,该学生的“学平险”是通过与一家保险经纪公司——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经纪)签订经纪人委托协议购买的。在向经纪人同样报案后,联合经纪通过了解情况,认为保险公司理赔金额不合理。该学生此次住院是由于动物致伤造成的意外,属于学生平安保险意外医疗项下的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应当对该生此次受伤所产生的合理费用进行赔付。
最后,经过沟通,保险公司同意联合经纪处理意见,除自费部分与基本医保部分外,实际赔付1155.18元。
这是一起普通到可能发生在任何人身上的案例,而该案例最高光的部分也在于此:保险经纪公司通过提供有立场的专业服务,为所有保险消费者客户,在任何案件中,都能提供合法权益的保障。
事实上,当然不止普通的案例,联合经纪同样也在社会曝光度非常高的重大案件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协助政府、教育机构将不良影响降至最低,同时以风险管理专业化服务为学生、家长、教职员工,以及学校机构等教育行业客户的合法权益,提供主要的保障。
幸运的是,保险经纪行业的作用与意义,已经在政府、社会、消费者间逐渐普及开了,行业发展的迹象也随处可见:监管层加速了牌照的发放和监管力度、资本市场追捧保险经纪资产,而发展自身的保险经纪服务更成为业内知名公司的热门选择。可以预计,在不远的未来,保险经纪也将和房屋经纪、期货经纪、基金经纪,甚至明星经纪一样,成为消费者获取专业保障的通用方式。
保险行业会是未来国家金融领域的皇冠,而经纪公司则是这顶皇冠上的明珠。如果说保险公司体现了一国保险业的硬实力,则经纪公司体现的就是一国保险业的软实力。补齐经纪人这块短板,既是消费者的理性选择,也是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实现这一目标,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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