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23人团伙白天开饭店,晚上盗文物,让他们去考古可行吗?

如题所述

如果说以他们的经历,让他们经过相关的培训去考古,应该是可以胜任这份工作!但是这种盗墓的行为与考古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如果直接按照他们现在的行为是肯定不能参加考古。

事件梳理

近日,陕西咸阳就上演了一幕现实版的“盗墓笔记”,一个23人的团伙,他们白天开饭店,晚上打盗洞,盗文物。之前在兴平市,被告人就在屋内打了一个盗洞直通清梵寺塔的地洞,盗取文物;2013年又在旬邑县以经营蒸馍店为幌子,一个月的时间他们打通了泰塔地宫;2015年又在彬县,白天开着“川湘食府”,每晚就从饭店的卫生间里面挖洞,六个月的时间他们将彬塔的地洞打空;

根据相关报案人员介绍:此次事件涉及到的文物数量之多,等级最高,让人感到惊讶!目前追回的文物当中,一级文物有四件,二级文物有7件,还有非常多的舍利子,无法鉴定具体的价值。

这23名嫌疑人年龄程度跨度极大,有来自60后,70后和80后的,并且他们当中大多数都只有初中小学的文化,甚至还有文盲,这23名人员里面就有13人,有相关的前科。最终这一伙人被判刑,有期徒刑15年3年,缓刑四年不等。

事件本质

盗墓与考古不能够混为一谈,一个是以偷盗文物为盈利性的活动,另一个是将文物收集进行保护,出发点都不是一样,所以没有什么比较性。要知道这些盗墓者的文化程度比较低,他们基本只知道将文物挖掘出来,拿到外面换钱,而不知道如何去保护文物。

考古队员做的就是对文物进行考察,挖掘背后隐藏历史,提供更多的信息,同时将文物进行有效的保护,要知道这些文物在地里深埋的时间过长,有的已经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坏,需要通过相关的技术来进行维修。
这一点想必盗墓人员应该是很难做到的。并且盗墓本就不被法律所允许,还受到道德的谴责,这种行为不值得提倡!违背法律,必将会受到严惩。只能说做伙人的聪明,用错了地方,行为还是比较“野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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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8-19

陕西一23人团伙白天开饭店,晚上盗文物,让他们去考古可行吗?

我国是一个有悠远的历史文化的国家,所以我国有很多古老的坟墓,里面埋藏了很多的珍贵,文物,这却给盗墓团伙制造了“发财”的机会。

一、事件梳理

陕西咸阳,有一个23人的盗墓团队被抓捕。他们虽然人数很少,但是他们转的次数并不少,并且作案的手段非常的隐秘。从2011年开始,他们就在国家重点文物的六座古塔周围,已经以小吃为掩护,开始打地洞,盗文物。他们通常选择李古塔最近的地方开饭店,而有的塔,那要号六个月的时间才能打通地道。

目前这三个人已经被判了不同的刑期,据了解,他们的主犯卫永刚,曾经在2004年因为盗窃古墓哦。判处有期徒刑15年,在2001年才减刑释放。但是在释放后的不到半年里,他再一次重抄旧业,这个团伙曾经多次盗墓,并且获利千万元。办案的检察官介绍道,这个团队就是先踩点,然后在附近租房子,然后开始卖小吃打掩护,作案完成以后,他们又会把土填回洞里,然后继续经营一段时间来善后。目前他们23个人已经被判了15年到三年不等的刑罚。

二、事件本质

这件事情当中,可以看出人性的贪婪,这些人他没有太高的文化素养,甚至有的人都是有犯罪前科的,但是他们受到法律制裁以后,仍然不能够及时的改正自己的错误。这件事情的本质就是,有些人不长记性,才会让自己越走越远。

三、事件反思

从这件事情当中,我们首先应该反思,我国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是否达到一定的要求,对盗窃文化遗产的罪犯惩罚,一定要严厉,这样,才会让许多想要实行盗墓的犯罪分子及时停手。从这件事情当中,其实可以看出这几个犯罪分子都十分着勤劳,他们白天经营着饭店,晚上还要打地道,确实非常的辛苦,如果他们能用这份辛苦做一些正儿八经的工作,相信他们的收入也不会很少。但是他们偏偏选择了盗墓的这个行业,虽然能挣到钱,但是也触犯了法律,最后都将自己的辛苦无偿的上交给国家。

更是由网友戏称,他们的盗墓手法确实高明,是不是可以被国家聘用,来作为考古的专家。当然,这只是一个玩笑话,因为他们对法律还是轻视的地方,我们现在还不能完全信任他们改邪归正。希望这几个人在这一次的改造当中,能够彻底走上正路,然后靠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

第2个回答  2020-08-04
不可行,盗文物的目的是获得文物拿去换钱,不会考虑墓葬整体结构完整,而考古是需要对整个墓葬进行保护性开发,尽可能用最小的破坏程度还原最原本的面貌,并非以利益当先进行发掘。
第3个回答  2020-08-04
肯定不行,考古不仅仅是安全挖掘文物那么简单,考古过程中的现场保护也是很重要的。专业的考古人员还能从现场挖掘中发现疑点、相互联系推理,对解答诸多历史谜题很有帮助。
第4个回答  2020-08-04
当然不行。考古和盗文物是两码事,考古是需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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