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体育加试体操专项评分标准

我是体操专项的靠生 单双杠分别是8.2分,7.8分跳箱9.0分自由体操8.2分别的没丢分。一共能得多少分

一、考试总成绩评分办法
1、体育考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包括身体素质和专项两部分成绩。身体素质三项总分满分按60分计算,每项满分为20分;专项考试总分满分按40分计算。
2、体育考试总成绩为身体素质和专项成绩之和。各项考试成绩分值超过满分者,不得附加分,按其满分计算。
二、身体素质考试成绩评分办法
身体素质考试项目为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三个项目,每项满分为20分。其中:100米考试使用全自动电子计时,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考试使用电子测距,成绩计取按最新田径竞赛规则执行,考试成绩按评分表评分。
三、专项考试成绩评分办法
1、专项考试分为专项素质和专项技术两类,球类项目分为专项技术和比赛两类,总分为40分。各类考试项目占分详见专项考试办法。
2、田径和游泳项目按考生所选单项参加测试,成绩按评分表评分。
3、武术、体操、艺术体操、健美操、球类等项目按各专项考试项目得分之和评分。
4、专项考试对考生实际水平确定等级评分,并对34分以上(含34分)进行复试,成绩以复试为准。
5、技评项目,每项须有3—4位测试人评定成绩。成绩计算方法: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取中间成绩的平均分。所有球类项目考试用球均由考点统一提供。

身体素质考试项目评分标准与办法
考试项目:身体素质考试项目为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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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7-03
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考试科目、分值及要求 1. 考试科目 体育考试分身体素质测试和专项技术测试两部分。身体素质测试有100米跑、8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四项,考生均须参加。专项技术测试有田径、体操、足球、篮球、排球、武术、游泳、艺术体操(女)、健美操、乒乓球,考生任选一项参加测试。 2. 计分标准及办法 篮球专项考试的评分标准与办法按我省1997年修订的办法执行;足球、乒乓球专项考试的评分标准与办法按我省2002年修订的标准执行;体操、排球、武术、健美操专项考试的评分标准与办法按我省2003年修订的办法执行;其他项目按原国家体委、国家教委颁发的《一九八九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体育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执行。 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100分,其中身体素质占60%,专项技术占40%。专项考试除田径、游泳外,采用等级宏观控制评定成绩的办法,即按一、二、三级运动员三个等级控制评分。各专项分值满分为40分,评分控制范围:一、二级运动员34分至40分,三级运动员24分至33分。在考试时,主考人员应严格参照各项等级标准,根据考生的实际水平评定成绩。凡专项技术考试成绩(田径、游泳除外)达到34分以上(含34分)的考生均须参加由考点组织的复试,其成绩以复试为准,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专项技术成绩无效。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11-23
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考试科目、分值及要求 1. 考试科目 体育考试分身体素质测试和专项技术测试两部分。身体素质测试有100米跑、8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四项,考生均须参加。专项技术测试有田径、体操、足球、篮球、排球、武术、游泳、艺术体操(女)、健美操、乒乓球,考生任选一项参加测试。 2. 计分标准及办法 篮球专项考试的评分标准与办法按我省1997年修订的办法执行;足球、乒乓球专项考试的评分标准与办法按我省2002年修订的标准执行;体操、排球、武术、健美操专项考试的评分标准与办法按我省2003年修订的办法执行;其他项目按原国家体委、国家教委颁发的《一九八九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体育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执行。 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100分,其中身体素质占60%,专项技术占40%。专项考试除田径、游泳外,采用等级宏观控制评定成绩的办法,即按一、二、三级运动员三个等级控制评分。各专项分值满分为40分,评分控制范围:一、二级运动员34分至40分,三级运动员24分至33分。在考试时,主考人员应严格参照各项等级标准,根据考生的实际水平评定成绩。凡专项技术考试成绩(田径、游泳除外)达到34分以上(含34分)的考生均须参加由考点组织的复试,其成绩以复试为准,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专项技术成绩无效。
第3个回答  2017-11-25
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考试科目、分值及要求 1. 考试科目 体育考试分身体素质测试和专项技术测试两部分。身体素质测试有100米跑、8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四项,考生均须参加。专项技术测试有田径、体操、足球、篮球、排球、武术、游泳、艺术体操(女)、健美操、乒乓球,考生任选一项参加测试。 2. 计分标准及办法 篮球专项考试的评分标准与办法按我省1997年修订的办法执行;足球、乒乓球专项考试的评分标准与办法按我省2002年修订的标准执行;体操、排球、武术、健美操专项考试的评分标准与办法按我省2003年修订的办法执行;其他项目按原国家体委、国家教委颁发的《一九八九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体育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执行。 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100分,其中身体素质占60%,专项技术占40%。专项考试除田径、游泳外,采用等级宏观控制评定成绩的办法,即按一、二、三级运动员三个等级控制评分。各专项分值满分为40分,评分控制范围:一、二级运动员34分至40分,三级运动员24分至33分。在考试时,主考人员应严格参照各项等级标准,根据考生的实际水平评定成绩。凡专项技术考试成绩(田径、游泳除外)达到34分以上(含34分)的考生均须参加由考点组织的复试,其成绩以复试为准,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专项技术成绩无效。
第4个回答  2017-11-10
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考试科目、分值及要求 1. 考试科目 体育考试分身体素质测试和专项技术测试两部分。身体素质测试有100米跑、8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四项,考生均须参加。专项技术测试有田径、体操、足球、篮球、排球、武术、游泳、艺术体操(女)、健美操、乒乓球,考生任选一项参加测试。 2. 计分标准及办法 篮球专项考试的评分标准与办法按我省1997年修订的办法执行;足球、乒乓球专项考试的评分标准与办法按我省2002年修订的标准执行;体操、排球、武术、健美操专项考试的评分标准与办法按我省2003年修订的办法执行;其他项目按原国家体委、国家教委颁发的《一九八九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体育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执行。 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100分,其中身体素质占60%,专项技术占40%。专项考试除田径、游泳外,采用等级宏观控制评定成绩的办法,即按一、二、三级运动员三个等级控制评分。各专项分值满分为40分,评分控制范围:一、二级运动员34分至40分,三级运动员24分至33分。在考试时,主考人员应严格参照各项等级标准,根据考生的实际水平评定成绩。凡专项技术考试成绩(田径、游泳除外)达到34分以上(含34分)的考生均须参加由考点组织的复试,其成绩以复试为准,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专项技术成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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