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没有火柴,人们是怎么点火的?谢谢

如题所述

1、钻木取火

倘若火柴受潮,或没有火柴、打火机,仍然有很多办法取火,但没有一个办法是容易的。无论是用何种方法取火,首先要准备引火物。 森林中的杂草、落叶、鸟巢、鼠窝、针叶松的干果、松树的树脂、羽毛、干了的动物烘和苔藓,以及布头,棉花等等都可以。

2、击石取火

是人类最早的取火方法,这种方法的使用可能是受到制作石器时迸发出火花的现象的启发。我们可以找一块坚硬的石头做为“火石”,用小刀的背或小片钢铁向下敲击“火石”,使火花落到引火物上。当引火物开始冒烟时,缓缓地吹或扇,使其燃起明火。

如果“火石”打不出火来,可另外寻找一块石头再试。当然并不是任何一块石头都能点燃引火物,石头击出的火花必须有一定的热量和持续时间才能点燃引火物。根据考古资料发现,用黄铁矿打击火燧石而产生的火花可以取火。

3、弓钻取火

用强韧的树枝或竹片绑上鞋带、绳子或皮带,做成一个弓子。在弓上缠一根干燥的木棍,用它在一小块硬木上迅速地旋转。这样会钻出黑粉末,最后这些黑粉末冒烟而生出火花,点燃引火物。在平坦的木板上摩擦玻璃片,也能生热发火。待剧烈摩擦时,将引火物吹燃。

4、藤条取火

找一根干的树干,一头劈开,并用东西将裂缝撑开,塞上引火物,用一根长约两尺的藤条穿在引火物后面,双脚踩紧树干,迅速地左右抽动藤条,使之摩擦发热而将引火物点燃。还可用两块软质的木头或竹片用力相互摩擦取火,下面垫以棕榈树皮或椰子叶底部的干燥物作引火物。

扩展资料:

人工取火的意义:

由于人类终于掌握了驾御火的自由,进而才能烧制陶器、冶炼金属。并且,正是由于火的利用,人类才开始获得越来越多的化学知识。人工取火的发明结束了人类茹毛饮血的时代,开创了人类文明的新纪元。

正如恩格斯所说:“就世界性的解放作用而言,摩擦生火是第一次使人支配了一种自然力,从而最终把人同动物分开”,人工取火“是人类对自然界的第一个伟大胜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工取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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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0
明清时期的人是用“火折子”点火的。
用很粗糙的土制纸卷成紧密的纸卷,用火(源火应该也是天火或者钻出来的)点燃后再把它吹灭,这时候虽然没有火苗但能看到红色的亮点在隐隐的燃烧,就象灰烬中的余火 ,能保持很长时间不灭。需要点火时只要一吹就能使它复燃,不过吹是很有技巧的,需要突然、短促、有力送气量要大。
第2个回答  2008-03-28
有火刀和火石,用火刀打击火石取火。
第3个回答  2008-03-28
有隧火石,武侠里经常有的那个
第4个回答  2008-03-29
木燧:即钻木取火。相传,远古人民"茹毛饮血",还不知道取火进行熟食。有一个叫燧人氏的人,见大鸟啄木出火(也有说看到森林自行起火),认为木中藏火,于是"几经攻治,几番试验",才创造出人工钻木取火的法子,人类才有了自己取的第一把火。此法后世一直沿袭,曾经历了数千年之久。这一古老传说,反映了中国原始时代从利用自然火,进步到人工取火的情况。
周代,钻木取火之法已经大行。古代所钻之木,一年之中,根据不同季节,还要随时改变。《周礼·月令》规定:春天用柳,夏天用枣杏和桑柘,秋天用柞树,冬天用槐檀,这叫"改火"或"更火"。因为,古人认为:只有根据木的颜色,与四时相配,才能得火,反之则不能得火。也就是说,每逢换季之时,就要改新火。到了南朝,当时仍行钻木取火,但取消过了"更火"这一风俗,不实行改木。
到了唐代,钻木取火之法,更加广泛流行。唐杜甫《清明诗》:"旅雁上云归此塞,家人钻火用青枫。"青枫是枫木,用于春日取火。崔元翰诗:"操舟众工立禁岸,湿橹钻火磨星红。"湿的木橹也可出火,说明凡木皆可出火。有趣的是每逢寒食节,为了纪念介子推,有禁火而寒食的习俗。因此,每年冬天保存下来的火焰熄灭了。到了清明,又重新钻木取火。唐代皇帝在每年清明日要举行隆重的赐火仪式,把新的火种赐给群臣,以表示对大臣的宠爱。
金燧:金燧,即向太阳取火。在周代,除木燧外,兼用金燧取火。《周礼》载:秋官避开炬,负责用"夫燧"向太阳取明火。夫燧,是古人在日下取火的一种用具。它是用金属制成的尖底杯,放在日光下,使光线聚在杯底尖处。杯底先放置艾、绒之类,一遇光即能燃火。因此,夫燧即金燧。另外,《考工记》记载了用金锡为镜,其凹面向日取火的方法。可见,我国在四千年前已有使用光学原理取火的技术了。
取了汉代,仍用金燧取火。当时也叫阳燧。即用铜镜向日取火,也用艾引火燃烧。到了宋代,仍然流行金燧取火之法。沈括在《梦溪笔谈》中有一段详细的记载:用凹面铜镜放在太阳下,其光都聚向内。在离镜一二寸处,光聚为一点,大如麻菽,触物即着火。实际上这就是今天的凸面玻璃镜。如果我们拿这玻璃镜,向着太阳,镜也会聚如豆,再用易燃物放在底下,顷刻间即可得火。古代没有玻璃,故用金镜。现代的太阳灶就是从这一道理发展而来的。过去古人出门,身边都带着燧。因为那时的燧为尖顶杯,体积很小,都佩带腰间以备用。但以阳燧取火,有个不足之处,就是天阴或夜晚就不能取到火。故古人往往是"左佩金燧,内佩木燧"。这样,有太阳就以金燧取火,没有太阳则以木燧取火。
以石敲火:到了魏晋六朝,已经有以石敲火了。敲石所发的火,叫"石火"。潘岳诗:"烦如敲石火"。刘勰在《新论·惜时》中,曾形容人的短促一生,犹如"石火"。到唐时,敲石取火者更多。柳宗元诗:"夜发敲石火,山林如昼明"。白居易诗:"深炉敲火煮新茶,石火光中寄此身"。
古代以石敲火之法,是用铁片与石相撞,下面在放着"火绒",当火星落在绒上,燃烧时,再用"取灯"接引,即取得火。火绒,是艾或纸,加以硝水制成,揉之使软,极易起火。"取灯",北方叫"发烛",以褪皮麻秸做成小片状,长五六寸,涂硫磺于首,遇火即燃,用以发火。在南方,发烛则用松木或杉木制成。高士奇《天禄识余》中记载:"杭人刻松木为小片,其薄似纸,溶硫磺涂木片头,作为接火之用。"宋时,民间劈小杉条,并染上硫磺,置之待用,一与火遇,迅即得火,人呼之为"引光奴"。后来一些以此为业者,则呼之为"火寸"。以石敲火之法盛生后,必须有引燃物配合,所以"发烛"、"火寸"等助燃物的行业就逐步发展起来。
光绪初年,火柴还未盛行。当时取火技术又进了一步,用一种叫"火镰"的工具。这种火镰,缝皮为包,安铁为刃内装火石一片,火绒一团,如果要用火,取火绒豆许,放在石上,再用铁刃撞击,能发出火星,顷刻间就得火,是当时吸旱烟者不可离身之物。后来有了火柴,火镜、火石、火绒等物就逐渐衰落了,最后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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